今年以来,吕梁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查找问题、排查隐患、解决问题、防控风险”要求,认真实施风险隐患定期研判的工作机制,针对监管风险,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坚持以网治网,以治理促发展的理念,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主体规范经营行为,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方式,全市共检查药品网络零售企业599家,药品零售企业配送企业26家,责令整改完成52家,约谈企业11家,立案1件,罚款0.5万元。整体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二是组织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百日行动”。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通过集中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收集违法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对药品经营管理不规范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经营、使用行为的,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百日行动”中,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24家、使用单位193家,发现问题480条,责令整改379家,立案4件,罚没款1.9万元。
三是深入开展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聚焦药品购进渠道、处方药销售、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药品仓储陈列管理及疫苗储存配送、药品网络销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工作检查,严厉打击药品经营和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持续优化药品流通市场环境,全方位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76家,责令整改232家,立案14件,罚没款10.29万元;检查医疗机构777家,责令整改165家,立案3件,罚没款2.1万元。
四是加大对疾控机构和疫苗使用单位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疫苗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资质是否齐全、冷链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质量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疫苗储存、运输的冷链设施设备是否完备、运行是否良好;过期失效疫苗处置情况记录,是否做到票、账、货相符;接种单位采购的疫苗留存的储存运输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内容。全市共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9家次、疫苗接种单位315家次,责令整改12家。
五是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强化特殊药品监管,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把好特殊药品的进货渠道关、储存养护关、药学服务关、售卖追溯关,加强网售药品监测,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防假冒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其它不合格药品流入合法渠道。全市共检查麻醉药品使用单位66家,精神药品使用单位69家,责令整改27家;检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使用单位7家,责令整改3家。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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