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治理欠薪冬季专项执行行动(三)
“法官,我不同意调解,我要求公司全额支付我的劳务报酬!”
在钢城法院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中,生效判决作出后被执行人某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支付申请执行人段某劳务报酬,段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双方矛盾激烈,段某拒绝接受调解,执意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对某公司迅速展开深入调查,经核查发现某公司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境,暂时无法支付段某劳动报酬。
为打破僵局,执行干警以善意执行助力企业纾困,开启艰难的调解之旅。一方面,向段某详细说明某公司的经营困境及法院的调查结果,让段某理解被执行人并非恶意拖欠;另一方面,严肃告知某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冻结、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这将对公司声誉和未来经营产生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同意分期支付劳务报酬的调解方案,并签署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和解结案。
钢城法院
济南法院严格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措施,灵活采取“预查封”“预罚款”“蓄水养鱼”执行措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打好“强制执行+善意文明”组合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截至目前,济南法院共拘传135人,拘留46人,执结案件293件,执行到位金额4712.78万元,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执行行动缩影
槐荫法院线下调查被执行人财产。
天桥法院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对部分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
长清法院线下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章丘法院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异地拘留被执行人。
莱芜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商河法院集中警力前往被执行人公司强制拘传,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和解。
高新法院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签署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义务。
来源丨执行二庭
编辑丨侯乐鑫
审核丨许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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