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公告,公司向工商银行新疆分行申请回购贷款,于近期取得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对本次回购给予股票回购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27万元,且不超过回购总额剩余额度的90%,专项用于公司在A股市场进行的股份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基于此安排,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相应变更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本次增加回购资金来源并运用回购专项贷款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