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清晨,博兴法院执行局干警整装待发,按照既定的行动方案,奔赴各个街道乡镇查找被执行人踪迹,寒风凛冽,挡不住干警们执结案件的脚步与决心。
这是一起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在首次执行时,执行干警曾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但始终未取得联系。后查封张某名下宝马车一辆,但因无法确定该车位置导致无法扣押,该案便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近期,申请执行人高某发现张某的宝马车停在市区某公司楼下,便立即与执行干警联系,经过双方沟通决定在集中执行当日前往公司楼下,依法将张某的宝马车扣押。当执行干警到达现场时,恰遇张某下楼,执行干警向其亮明身份后,要求其开车前往法院处理本案。经过法官劝说,张某从一开始的“我没钱,你自己来看我账户余额”转变为“让申请人让让,我一把凑齐”。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申请人高某最终同意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支付了9万元,该案一次性处理完毕,案涉查封车辆也顺利解封。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计拘传到庭9人,执行和解5件,执行完毕4件,过付房产一套,执行到位金额21万元。
博兴法院将始终以“执行在路上”的决心,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执行工作的根本遵循。如我在执,设身处地做好每一件执行案件;雷霆出击,用实际行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博兴县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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