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晚报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前发布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当事人接受处理的公告,10月,城区各大队有依法扣留的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汽车100台、电动车和摩托车434台,车辆现停放在长沙金盾机动车辆救援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市区各大队停车场。当事人(包括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至今没有提供被扣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也未前来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该车辆的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到依法扣留车辆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车辆将依法上交市政府财政部门处置。
记者: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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