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0
最近,长宁区"复地御西郊"小区的
物业工作人员江先生
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爆料称
在日常安全巡视中
他发现小区的地下车库里
有2台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充电桩
疑似存在私拉混接的情况
充电桩旁的电表
也并非是国家电网所设置的
江先生说,他所服务的这个小区,目前车库里车辆密度大,新能源汽车的用电容量又高,在这种情况下,私拉混接、违规给新能源汽车充电的行为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隐患,万一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在物业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坊记在该小区地下车库编号为123号及138号的停车位旁,找到了这两套新能源充电桩。
复地御西郊小区物业工人员 江先生:
我们经过排查,线路是装在了公共区域(小区公灯)的电箱里面,没有经过电力公司相关的许可。这个123号车位是我们物业领导项目经理安装的,供他自己使用的,138号车位是经过项目经理同意,为小区其中一个业主安装的。
江先生担忧地说,现在是冬季,是火灾的高发期,作为一名物业的基层工作人员,他觉得这个问题必须认真对待。
除此之外,他还表示,自己之所以会举报自己的领导,实在是因为看不下去了,小区里目前还有二、三十户业主,正在排队等待安装充电桩,这种做法,明显对这部分业主不公平。
复地御西郊小区物业工人员 江先生:
我们小区的业主要充电,那都要排队,那这样的话,有可能侵犯到其他业主的利益,这个我跟领导们都反映过。
一开始坊记还在想
物业工作人员为什么发现
有人私拉混接DIY充电桩后
没有直接上去制止
反而会选择向媒体爆料
原来,这两个充电桩跟自己的领导有关系。工作人员在向领导反馈情况后,完全没有效果。所以才鼓起勇气,选择了自曝。
随后,坊记也找到了该小区的物业经理瞿先生,而这位经理竟也大方地承认,两处充电桩的确是他拍板同意安装的,而且目前,的确未获得过往电力部门的相关审批。
坊记在采访中发现,被举报的两个充电桩,其中一个正在给这位物业经理自己的车充电。
复地御西郊小区物业经理 瞿志清:
这个123号车位,现在还在充的这台车是我个人的。但是我想解释一下,这台充电桩安装的话,除了我之外, 还有我们物业员工的车辆可以充电。
瞿经理称,123号车位上的充电桩,电力供给来源是从小区的公灯电表后接出的线路。一旦拉下公灯电闸,这处车位的充电桩便停止了工作。
复地御西郊小区物业经理 瞿志清:
这台(123号)机器的话,等于说业主和员工的一个共享充电车位,属于员工福利。因为它的电费是我们公司统一支付的,但是因为江先生举报的这个问题,我们自1月1号起调整为收费形式,加装了这个电表。如果说是像电力局所说的,是违规的一个行为的话,我们会对其进行拆除。
而说到138号车位旁安装的充电桩时,这位瞿经理的语气中似乎还有一些自豪,他说,这个充电桩是他拍板的一个实验性的安装项目,目的是为了探索利用小区会所的高压电转换成低压电,供业主使用的可能性。然而,这一方案目前也尚未获得电力部门的批准。
复地御西郊小区物业经理 瞿志清:
我们小区450个车位,充电桩是70个,已经饱和了。饱和的情况下,我们和属地的电力公司以及街道沟通,最新的一套方案是利用小区会所的多余的高压电,给它转换成低压,供我们的业主使用。
瞿经理这波不经电力部门批准
“DIY充电桩”的操作
让人不免忧心安全问题
属地城运中心得知此事后
也是立即赶到了现场
属地城运中心经过一番查看,立即要求小区物业,进行整改。冬季是用电高峰,业主和物业公司都不能私拉乱接电线,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服务方,更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长宁区新泾镇城运中心副主任 陆文凯:
没有经过电力部门允许,所有的工程该拆除的先拆除。拆除以后保证排除安全隐患,然后对于全小区、甚至我们镇域范围内的所有物业公司,对于私拉乱建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此外,针对从今年10月起,123号及138号车位充电费用的结算及去向问题,镇城运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将一并查清,给广大业主一个答复。
长宁区新泾镇城运中心副主任 陆文凯:
对于这个收费费用,包括说如果使用违规的话,我们会和物业公司进一步的沟通,要求他把该退赔的退赔,该向业主交代的交代。
私自拉线安装充电桩
是涉及到居民用电安全的大事
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
小区物业经理竟然
在没有电力部门许可的情况下
变身“电力工程师”
自说自话“DIY充电桩”
这般无知无畏
也是让人惊掉下巴
至于这种尝试
究竟是“为民造福”
还是“以权谋私”
相信群众们的眼睛是雪亮的
自有判断
坊友们的小区充电桩够用吗?
有没有什么值得推广的经验方法
欢迎评论区都来说说
如果您也有急难愁盼
《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
两种途径帮你呼叫
同心服务坊记团
①长按识别或扫描
海报↓左上角二维码
进入报料专区
②长按识别或扫描
海报↓下方二维码
《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
求助、咨询、意见、建议
同样一键直达
看看新闻记者: 马跃龙
编辑: 许露露、全芳华
摄像: 陈斌
责编: 朱静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