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明朝一个县就几个公务员,一个县令要养一个班子,究竟是不是这样,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
朱元璋是贫民出身,非常痛恨官府扰民。他又有强烈小农意识,对钱财很小气,对官员很刻薄,所以基层行政机关就设到县一级为止,并且严格控制“编制内人员”。
我们来看看,明朝县一级的官府到底有多少公职人员?又有多少人“正式在编”?
明朝县一级的行政区域,一般由以下几套机构构成。
首先是县衙门,相当于现在的县政府。
知县是县的最高行政长官。
明洪武年间,全国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县令品级分别为从六品、正七品和从七品。后来,除个别县以外,全部统一为正七品。《明史.职官》
这几个特殊的县分别是:京城的大兴县、宛平县和山东曲阜县的县令为正六品;江西瓷器茶叶重镇浮梁县的县令为正五品。明朝其他县的县令一律是正七品。
关于县令的资格,很多人的认识有偏差,认为必须是进士才能直接做县令。其实,在明开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因为科举三年才一次,每年才取二三百人,而全国有1400多个县,进士又不大愿意做地方官,地方官很缺乏,因此举人直接做县令的也很多,人数甚至超过了县令。
“举人、贡生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明史.选举二)
即使到了明万历年间,在职的县令中,进士出身的仍为少数,很多人进士出身的县令待不了几年就想办法升迁,县令一职仍然以举人为主体。只不过两者的起点差别很大,县令的起点就是县令,而举人的任职起点降低为县丞和教谕等佐官,而且,举人的升迁比进士要慢得多,而且有一定天花板,很少有人做到部堂级高官。
“今天下最亲民者无如州县正官,其次无如州县佐贰。在正官十人之中,甲科居二,乡科、岁贡居八。”(《明神宗实录》)
除了正七品的县令,一个县还有以下正式在编官员。
县丞一人。
明朝规定,小于20里的县不设县丞、主簙等,但一般的县都大于20里。
县丞为正八品,一般举人或者贡生出任。县丞的职责为协助知县处理政务,也有一定的分管范围,如仓库、治安等。“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巡捕之事。”(《明史.职官》)
有些小县没有县丞,而有些经济发达,事务繁多的“超级大县”则不止一名县丞。其中,江阴县居然有四名县丞,分管常务、农业、钱粮、抚民。
主簿一人。
主簙为正九品,主要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等。
典史一人,典史属于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职外官,但由吏部铨选,因此也是正式官员。在县丞,主簙等官员裁撤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
综上所述,如果县衙官员编制满员的话,共有县令、县丞、主簙和典史四名正式官员。
就权力上来说,县令主持一县全面工作,但无权撤销县丞等其他三位辅官的职务,只能行使弹劾之权。
除了县衙以外,县级行政区域内还有官方机构,这些机构基本是垂直管理,属于派出机构。
教育系统:
明朝很重视教育,每个县都设有县儒学。县儒学有教谕一名,正八品;训导二人,正九品或者从九品。县教谕需举人以上出身,由本省的藩司衙门任命。
巡检司:
在县城以外的重要交通路口或者治安复杂地区,设有巡检司。巡检司有巡检一名,从九品,有些巡检司还有副巡检,亦为从九品。但并不是所有的县都有巡检司,有些县的巡检司又不止一个。巡检司由兵部任命。
驿站:
驿站有驿丞一名,从九品。并不是所有的县都有驿站,有些县驿站又不止一个。驿站由兵部和地方共同管辖。
税课局:
负责全县的税收,设大使一人,为从九品官员,税课局大使由户部任命。
此外还有河泊所官,铁冶所、织染杂造局、批验所、递运所、水闸水坝管理等上级派驻机构,主官一般为正九品、从九品或者不入流,分别归工部、内监、漕运等上级部门管理。
县内还有一个重要的板块——驻军。按照县的规模,一般是百户所,大约有百多户军户。百户的官职为正六品,比知县级别还高。
在满编的情况下,明朝的一个县九品以上的官员大约有十多名(不含军队),其中县衙门的官员四名,其他均为派驻机构。
此外,明朝县一级还有杂职官:医学训科、阴阳学训术、僧会、道会等,这类官员官府给编制,却不发薪酬,相当于行业协会管理者。
这是官员的情况,我们再来说说除官员以外的正式在编人员。
很多人误认为,明朝只有官员才是在编人员,其实正式的吏员也是在编人员。
吏员是在吏部正式注册的工作人员,也要进行考核,并有自己的升迁规定。明朝的吏员超过十万,分别属于中央六部,各行省,各府和各县。
在县衙的两侧,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每房设司吏一名,典吏二名,负责不同的行政事务。明朝小县县衙的吏员只有数名,大县县衙的吏员多达数十名。
此外,县儒学、驿站、巡检司等机构也有人数不等的吏员,如司吏、典吏、承发、驿吏、攒典等。
这些吏员都是在编人员,由朝廷开工资的,并不需要县令来负担基本工资。吏员三年一考核,但一般不能转为官员,考核优秀的吏员,会被提拔到上一级机关接着做吏员,也算是升迁了。
明朝中后期,大多数县的吏员都超编严重。
现在我们小结一下,由朝廷发放工资,但不是官员而是吏员的“在编人员”,包括县衙和派驻机构,一个县大约有一两百人。这还不包括驻扎该县的军队系统。
如果是明朝的官员是“公务员”的话,这些吏员跟“事业编”差不多了,有编制,但不能进入官员队伍。
明朝一个县,除了官员和吏员以外,还有第三块政府工作人员:差役和杂役。
差役和杂役是县衙中的非正式编制人员,主要从事跑腿、缉捕盗贼、收税等苦力工作。
属于县衙的有人们常说的“三班差役”。
皂班,隶组成,他们穿黑色衣服,主要供知县使役。其职责包括衙内值堂,在衙门内值班;衙外跟随主官出巡,负责廓清道路,也就是为官员出行开道;仪卫看守,起到警卫作用;在审判时出庭行杖等工作。
快班,分为马快、步快两种,他们主要供州县官奔走驱使,是衙门中负责侦缉密探工作的人员。工作范围为巡夜,传唤、拘捕,并且他们也经常被派往乡下催征赋税。
壮班,主要是由身体强壮、有胆艺的人充当。主要任务为看守衙门、守卫仓库、弹压民众骚乱、护送过境朝廷物资、维持治安秩序等事务。
除了县衙的“三班差役”以外,县儒学、驿站、巡检司等机构也都有各自的杂役人员。
据统计,明朝小县的差役有几百人,大县甚至上千人。
差役,没有在吏部备案,我们可以称之为“临时工”。他们有一部分是朝廷拨款养活的,但有严格的人数限制。比如:七品正堂可以有四名柴薪皂隶,县丞二员各二名,主簿二名,典史一名;以上官员,每人用马夫一名,国家付工资。
但是,大部分差役是没有国家财政拨款的,那么,他们的工资怎么解决?
一般有以下几个办法解决:
1、代替劳役,从事差役本身也是服劳役,到县衙服役可以以此免除其他劳役。
2、火耗,即截留一部分地方税收,用来发放差役人员薪酬。
3、额外津贴,差役可以领取一些差旅津贴和柴薪银。
4、陋规:这是指一些长期存在的、非正式的收费项目。例如,衙役在办理公务时,可以向当事人收取车费、驴费、鞋袜费、饭费等“正常收费”。这些收入通常作为书吏和衙役的补贴。
5、摊派捐输,向县内的大户收保护费。
当然,还有一些宁愿不拿工资,也想到县衙干活的,你懂的。
看完这篇文章,大家明白了吗?
明朝的县并只有一个县官,县境内有正式官员十几名,在编吏员上百名,差役等上千名。他们也是直接或者变相由全县老百姓养活的。
参考资料:《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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