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洛南法院在高耀镇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高耀镇政府干部及辖区群众代表100余人旁听庭审。
2023年7月,被告人丁某某从网上购买逆变器,在自家责任田周围架设电网,猎捕到4头野猪。后丁某某前往洛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投案自首。
“现在开庭!”随着清亮的法槌声起,由洛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亚龙担任审判长的七人合议庭准时开庭。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决认为丁某某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其主动投案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自愿赔偿野生动物损失并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栽植红豆杉,替代性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当庭判处丁某某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没收其非法狩猎工具。宣判后,丁某某表示服判息诉。
庭审后,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洛南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周梦琳现场以案说法做法治讲座,为现场干部、群众讲解了非法狩猎相关法律问题、私自捕猎对社会及生态的危害,普及了保护秦岭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呼吁要以案为戒,遵纪守法,自觉爱护秦岭生态环境,守护秦岭和美家园。
下一步,洛南法院将继续深化创新“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模式,充分延伸拓展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大秦岭生态保护普法力度,丰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洛南模式”普法宣传的方式内涵,为守护秦岭绿水青山贡献法院智慧。
↓来源:洛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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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属商洛市。地处华山之南,周设华阳池,秦置华阳郡。距西安108千米。东与河南卢氏、灵宝毗连;南与丹凤、商州交界;西与华州、蓝田接壤;北与华阴、潼关为邻,素有陕西“东南门户”之称,是商洛市唯一黄河流域县,是中国“十大金牌核桃县”。森林覆盖率在90%以上。洛南是华夏汉字文化故里,字圣仓颉造字于此,故洛南又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洛南县面积2830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洛南县常住人口为365736人。
2020年,洛南县实现生产总值118.5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2.6亿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实现4.3亿元和2.8亿元。
2018年8月4日,中共商洛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上,讨论审议了《关于撤销洛南县设立华阳区的意见》。此项工作正在按照程序向国务院报批,这意味着洛南县今后将撤县改名为华阳区。
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2019年3月,位列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2020年2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洛南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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