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题目有点大,因为莫言他们山东老家出了一个内鬼马玉里(原文如此),巡视组长腐败了。
一、这个“心上人”有点虐
新近莫言参加人民文学的活动,讲了一个故事。有个女孩问他哪里人,他说高密人。人家说,不,你是我们心上人!真把莫管老头子乐疯了。
莫言真那么可爱吗?反正我不觉得,他写东西写着写着细节上就过火描写起来。比如他说父亲教育他,他偷了生产队一个萝卜,父亲用麻绳沾盐水抽他。
这个“专政”,是他写的那些十年运动时期外村人在村里被打的缩影,也怪了,为什么打外村人呢?想到这里,可能和掉粪坑里类同,又是童年心理阴影。
二、檀香刑是不是专政的好办法
莫言有部小说《檀香刑》,要说寻根什么的都是浪费神经,主要写的一个刽子手的故事。就是拿大刀咔嚓砍人那个。而且他发明了一种刑法“檀香刑”,从一开始已经铺垫檀香的气味,最后弄出檀香刑。
檀香刑也要有规矩。人们常常忘了“专政”的规矩,例如有些反左人物说,阶级斗争不能光喊口号(主要是针对腐败分子),应该刺刀见红、戴高帽游街、关小黑屋用皮鞭沾凉水,打得皮开肉绽。这是阶级斗争吗?这是电影看多了,加上莫言式的虐想。
按中国的传统,行刑也是有规则的。我有个同学做过武警,执行过法场任务,有次说起来枪毙,我们听得大气不敢喘,说后没人喝彩也没人质疑。
提起山东马玉里案的是一位相对温和的左人,她举这个例子说明,还是倾向“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对腐败分子要专政。
如果把莫言、左人、右派的构想放到一起,应该是一个不敢腐的美丽图景。
个人观点,继续革命理论要点是革命,犹如今天说自我革命。不能望文生义。
难道说莫言真有先见之明,为左右共识提供了模式?
三、小说不正经
自从胡适厘定小说范式,现代小说多数还要涉及“人情”,可是稗官野史不在此列,官是官野是野,自成小说家。也有如红楼梦不言理治,莫言在《丰乳肥臀》《檀香刑》中却别开生面,为历史而历史,怎么不正经怎么写。
小说本来没什么太多的“范式”,不正经也成经典不正经,而莫言的小说不正经却引起较多争议。原因之一,是触及个别利益相关者的形象、感情;原因之二,恐怕就是学术大手笔小,如《檀香刑》顶着新历史小说的名头,还是说破事。
四、法治要以法庭为中心
实际专政具体含义有几项内容:军队、法庭、监狱和警察。
现在某些右派在叫依法治国,结果搞出更加不伦不类的东西。
莫言也写过以法庭为中心的小说《天堂蒜苔之歌》,与“无产阶级文学”模式相仿,在表现某种风潮的时候,换成法庭就是了。
还别说,这样一扯莫言真乃一个法治作家,写过侦查吃孩子的侦察员,写过法庭斗争,写过刽子手,《鳄鱼》里写的什么没看不知道。
总之,莫言和“我的心上人”差距太大,小说擅虐,开创历史小说不正经。
五、可以不爱,不能妨碍别人被爱
#如何概括莫言的声望?#莫只在中国人中寻找人性的丑恶,却在日本人和西方人中寻找人性的善的一面。他的所谓声望,完全是美日等西方势力人工打造,并出口转内销的,除了他的同类人,老百姓根本不认可。但只要能出名,恶名也是名,骂名也是名,就象潘金莲一样。
这是一段网友的话,实际类似的观点很多,当中外比较时总觉得外国人更绅士、更文明。那么,从专政和法律角度找原因是什么呢?
把中国的法律当成暴力工具,专政工具,而不是正义、善良的化身。可以不爱,不能妨碍被人被法律所引导、所爱。
革命固然有暴力,但是不为美好生活的暴力则是施虐和被虐,成为病态的专政、反腐、斗争……这时,专政也要自我革命才是辩证法。
罗素说,好的人生是由爱引导、科学的人生,那些玩“列宁这把刀子”的人,是想对谁专政呢?
六、补充资料
经查,马玉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高尔夫球卡,热衷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以权谋私、大肆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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