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消息,近日,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生长套件”的包裹机检图像异常,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查发现,该票包裹中有装在一个塑料盒中、呈菌丝状态的疑似致幻蘑菇一批,重747.5克。经鉴定,该批致幻蘑菇检出赛洛西宾、赛洛新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赛洛新和赛洛西宾分别是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版)》中第一类第21号、第22号物质,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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