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利红)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增加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商品的通知》发布。
《通知》明确,对2024年12月6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地板、瓷砖、成品门窗、涂料、墙板、厨卫水暖设备、集成吊顶、墙纸、生活家具(含定制)、生活灯具等10类商品给予补贴。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按照最终实付金额的20%享受一次补贴(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同时使用),每类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消费者购买10类商品补贴金额最高可达2万元。
据悉,本次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工作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购买补贴商品后,通过“云闪付”平台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发票、消费签购单等,经各市(地)相关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消费者银行账户。
目前,全省各地已陆续公布了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名单,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活动的知晓度,补贴资金申请平台已在“云闪付”APP上线运行,部分群众已经开始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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