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丰泽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倪某将泉州一家传媒公司起诉至法院。
在2024年3月,倪某找到被告泉州市某传媒公司,委托对方为其介绍一名越南结婚对象,双方签订了《婚姻介绍服务合同》。之后,原告倪某与被告公司人员王某一同前往越南。经王某介绍,倪某与越南籍女子阮某结识,并于2024年5月在越南登记结婚。期间,倪某共向被告王某支付服务费和彩礼合计26万余元。
在越南登记结婚后,阮某随原告回到国内生活,然而双方因语言不通、性格不合,3个月后越南籍女子阮某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因此,原告倪某认为泉州某传媒公司主观上不是为了促成婚姻,而是为了谋取利益,所以应该全额退还其支付的费用。
但该公司方面认为,26万余元的费用中,有22万元是彩礼,已经转入越南籍女子阮某手中,倪某应该向阮某讨回彩礼。而原告认为22万元彩礼最终是否转到了女方手中,目前尚不清楚。对于其余的费用,该公司方面表示,主要用于倪某前往越南相亲过程中必要的花销。目前,这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泉州丰泽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了不少借此谋利的事件。
综上所述,倪某的案例提醒大家,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需要谨慎对待。在选择伴侣时,不仅要考虑对方的个人条件,还要深入了解对方以确保婚姻的稳定和幸福;在使用婚姻介绍服务时也不能大意,要重视合同的重要性,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并在遇到纠纷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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