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高中的《关于课堂管理的几点规定》,13条规定,每一条都是处罚。其中第三条,学生上课睡觉罚款老师,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质问,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老师参加会议打瞌睡,要罚台上发言的领导?
媒体报道,12月23日,网友发布了湖北大冶聚龙高中(聚龙外国语学校高中部)的13条课堂管理规定。引发网友热议的是第三条“上课期间,有学生睡觉不予管理者,按睡觉学生人数,每人次扣5元”。对此,不少网友持发对意见,认为,校方此举是权力任性,13条规定都是处罚,没有奖励。按照这种搞法,如果是职高,老师会被罚到倾家荡产。(源自红星新闻等媒体)
10月24日,该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规定已实施多年,学校规定不应只约束学生也应该约束老师,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老师对此规定的投诉。当地教育局回应称,私立学校有权设置管理制度,只要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私立学校的管理是这样的,抽烟迟到肯定可以罚款啊,(要求给学生)培优辅差也是好事。”
针对网友热议话题,笔者谈三点吧:如何理解这条规定?该规定有哪些欠考虑到地方?如何评价实际效果?
其一,如何理解《规定》?
13条规定,是为了加强课堂管理,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校方试图对老师的行为进行规范,以防止出现迟到、酒后上课、在公共场合抽烟等不当行为,确保老师能够积极管理学生,防止学生在课堂上睡觉等情况的发生。这些措施上体现了学校对教学质量的重视。
第三条规定,意思是,如果学生睡觉,老师不加管理,就会按照睡觉学生数扣钱,不是说只要有学生睡觉就扣老师的钱。课堂上学生睡觉,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教师授课不精彩,或是教学活动安排不紧凑所致。如果老师再不提醒学生,任由学生课堂上睡觉,则是错上加错,该生会因为没有听讲而影响学习,老师的责任心就太不强了。
从校方回应老师对此规定没有投诉看,该校老师们还是认可规定的,也说明老师的觉悟非常高。
其二,该规定有哪些欠考虑到地方?
整体来看,罚款过多,有点严苛。老师是活生生的人,教书育人是一种带着情感的教育活动。罚款可能会被老师视为一种惩罚性措施,而不是一种激励性措施。如果老师对罚款制度感到不满(当然私立学校老师不会主动表达不满),会导致他们在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下降,甚至可能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很简单,老师会认为规定是一条鞭子,我不这样做,鞭子会抽过来。老师会只把自己当成打工仔,没有主人翁的感觉。为自己集体做,和为老板做,积极性与效果大不一样。
部分罚款规定有不符合逻辑的地方。如第一条,迟到10分钟以上按旷课论处扣三百,那么老师会因为迟到了10分钟过几秒被算作旷课,干脆不去上课好了,最后是班上的学生受到损失。
另外,尽管私立学校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制定管理制度,但是按照学校管理的要求,这些规定与老师有利害关系,必须经过教代会审核同意,有没有经过教代会这道程序?还是个未知数,一旦没有,就是违反学校民主管理规定,是不合规的。
其三,实际效果和长远影响如何?
整体来看,规定只是课堂管理底线要求,真正要提高课堂质量,要管到关键处。课堂质量的关键在于老师备课的质量,和老师授课能力。真正想要提高课堂质量,应抓住这些关键点,13条规定还只是皮毛。
这些规定,只能制造学校重视课堂质量的表象,还会引发老师抵触情绪,得不偿失。
总之,私立学校的课堂管理,和公办校的管理一样,要重视老师的主人翁地位,重视老师的职业满意度,符合相关民主管理规定,抓到关键点上,而不是制造表面的管理严的效果。私立学校的管理,要向公办校学习。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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