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妈(化名)今年79岁,自从老伴在2016年离世后,王大妈一直独居在北京朝阳区。因年岁渐长,为维持健康的身体,王大妈会关注一些养生项目。2017年,她在逛商场时,碰到一发宣传海报的小伙,小伙向王大妈推销了一个康养项目,恰好这些天双膝关节经常疼痛,王大妈便在小伙的带领下来到一家养生馆,体验了某项理疗项目。
体验之后,王大妈确实感受到关节疼痛有明显的改善。会所的工作人员抓住这个机会,热情地向她推荐了一系列旨在治疗关节疼痛的养生服务,并承诺通过理疗项目能够治疗关节疼痛。王大妈在听到这些承诺后,没有犹豫,立即购买了多项康养服务项目,期望这些专业的理疗能够为她带来健康。
然而,结果却与她的期望背道而驰。尽管她按时参加了养生馆的理疗服务,但关节疼痛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变得更加严重。更糟糕的是,养生馆频繁更换店名和服务地点,给王大妈带来了诸多不便。即便如此,王大妈还是坚持前往养生馆接受理疗。同时,养生馆的业务员也不断劝说她进行充值。王大妈对此感到困惑不解,因此,在2018年11月,她与养生馆进行了一次详细的对账,确认了自己在该机构还有4.5万元的预付费余额。尽管她怀疑实际剩余未消费金额可能更高,但双方最终还是签订了《协议书》,确认了这一数额。
2022年,王大妈因病住院,无法再继续接受养生馆的理疗服务。为此,她向养生馆提出了退还预付费用余额4.5万元的要求。然而,养生馆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了这一请求,让王大妈感到既愤怒又无助。
在多次与养生馆协商无果后,王大妈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赵然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首先对王大妈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并收集了所有相关的合同、付款凭证和对账单。律师发现养生馆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包括频繁更换店名、服务场所不稳定以及对预付费余额的管理不透明。
在冠领律师的协助下,王大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养生馆退还剩余理疗费用。在法庭上,冠领律师指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王大妈与养生馆均认可双方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王大妈与养生馆签订的《协议书》和《退款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养生馆辩称:《退款协议》规定,王大妈违约需退还全额退款并付等额违约金,并当庭提出反诉,要求王大妈支付退款10000元和违约金10000元。
对此,冠领律师再次指出: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中,明确了截至到2018年11月王大妈在养生馆顾客账户项目款余额4.5万元。2024年1月,双方签订《退款协议》时,王大妈在养生馆剩余服务项目总计费用3.4万元,王大妈在养生馆处尚有未接受的服务项目的情形下,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剩余服务项目对应的金额,于法有据,养生馆应按约退还。而养生馆的反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了养生馆的全部反诉请求,王大妈与养生馆的服务合同关系解除,养生馆需在规定期限内退还王大妈剩余服务项目款项3.4万元。
王大妈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追回了自己的损失。通过此次事件,提醒大家在接受需要预付款的服务时要更加谨慎,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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