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自12月8日《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截至目前已经审查通过公示158件,颁发证书67份。市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处处长徐上介绍,这份《办法》具有“六个唯一”的鲜明特色:唯一知识产权局与数据局联合印发文件、唯一开展实质性审查、唯一聚焦数据加工产品、唯一无任何前置条件、唯一以知识产权局名义颁发登记证书、唯一打通登记流通链。
据了解,在全国17个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省市中,上海是目前唯一对数据登记产品的“知识产权属性”开展实质性审查的试点地方。与其他试点地方只开展形式审查不同,上海对申请登记数据产品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审查数据产品是否存在“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落脚点在是否有应用场景,是否属于智力成果。为了确保实质性审查的质量,上海组建了国内首支由96人组成的数据产品知识产权审查员队伍,包括20名基础审查员、20名审查指导员和56名审查指导专家。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的专业优势,探索建立了“央地协作”的数据产品知识产权审查模式。
此外,上海登记试点的重点放在对原始数据资源进行加工所形成的产品和服务上,聚焦数据加工产品,兼顾数据加工集合、数据技术算法,既回应了市场主体最为迫切的可流通交易的数据加工产品和服务的登记需求,又避免了理论界对原始数据集合是否具有知识产权的争议。尤其是对数据技术算法开展登记,是国内首家也是唯一的一家。
上海试点申请没有任何前置条件,申请获准登记后数据产品信息在上海市数据存证中心知识产权分中心存证和上链,实现全程免费。“之所以没有设置申请登记前的存证和公证等环节,上海试点工作专班认为,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增加前置环节,会大大增加市场主体申请登记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徐上说,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提高市场主体的感受度,避免行政机关设置“玻璃门”,要最大限度地降低登记申请的门槛,放得开。同时,要管得住,通过严格的实质性审查,最大限度地避免登记风险。
“登记不是目的,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才是根本。”徐上特别提到,上海试点登记在申请表中有是否选择交易流通的选项,凡是选择交易流通的,基本信息会传送给上海数据交易所等具有知识产权交易资质的平台,平台会在一周内与申请主体联系提供交易流通服务。在目前已经公示和登记的158件数据产品中,已有74家在上海数据交易所实现了挂牌交易,首单1亿元的质押贷款也已经落地。
据悉,为了更好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工作,上海试点除了与市数据局密切配合、共同发文的基础上,还得到版权、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共同研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措施。同时,建立了由100多家数据企业、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组成的“知识产权数商”,并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G60科创走廊、徐汇漕河泾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多次政策宣讲,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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