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科学回答了事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以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举措,进一步完善“四个体系”,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完善
“四个体系”的深刻内涵
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四个体系”,既紧密联系、相互贯通,又有所区别、各有侧重,有机统一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实践。
(一)政策制度体系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民政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对民政事业发展而言,政策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通过多年的实践,支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但还存在不够用、不管用、不适用等问题,一些业务领域的政策制度还相对滞后,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还有差距。我们要着眼提升民政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制度设计,强化政策供给和制度创新,加快建立规范统一、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符合省情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民政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在政策制度执行上,要注重政策制度刚性与实际工作柔性相结合,不搞“一刀切”。
(二)服务保障体系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民政工作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国之大者”方面,都承担着服务保障职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保障对象从特殊群体向所有有需要的群体拓展,民政服务内容由补缺向普惠发展,服务对象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面对需求侧的变化,民政服务还存在服务体系不健全、保障方式较单一等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我们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民政基础建设,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不断增强服务保障群众的能力。
(三)监督管理体系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保证。民政工作服务对象特殊、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兜牢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离不开规范有力的监督管理。我们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推动安全监管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延伸,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养老服务、救助资金监管等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确保民政事业安全发展。
(四)社会参与体系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参与是弥补政府资源不足的有效渠道。民政系统有广泛的社会组织、公益慈善资源优势,我们要从培育多元化主体、延伸和拓展参与领域等方面着手,将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责家庭有机结合,探索推进社会参与体系建设,实现从主要依靠政府资源,逐步向政府主导,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转变。
加快探索完善
“四个体系”的实践路径
改革是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纵深推进民政重点领域改革,需要以完善“四个体系”为抓手,在实践中探索、在改革中创新,奋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制度设计,加快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围绕“两个着力”重点任务,认真开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谋全谋准“十五五”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框架体系,谋实谋细深化改革的发展目标以及阶段性、具体化工作举措,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打造创新点。二是坚持法规夯基。推动社会救助、老龄工作等领域法规规章纳入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规划,有序出台相关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形成与国家法律相衔接的法治体系。着眼小视角、小体量、灵活快速,细化《陕西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4―2028年)》落实举措,持续强化民政改革政策供给。三是坚持政策集成。聚焦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殡葬服务等领域,打通政策堵点,强化对象认定、保障标准、服务供给等方面的衔接关联和协同配套,逐步拓展民政服务对象,推动城乡和区域统筹。以社会救助申请、困境儿童关爱保障、社会组织登记、婚姻和殡葬服务等领域为重点,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相关政策制度调整修订,优化民政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四是坚持基层创新。及时将西安市“嵌入式养老”、宝鸡市金台区婚俗改革等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制度,强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有机衔接,使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更加符合基层期盼和实际需求。
(二)提升供给质效,加快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一是优化设施布局,筑牢硬支撑。深入开展民政直属服务机构升级转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政服务网络,逐步建成规模适用、层次清晰、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民政服务设施体系。二是壮大人才队伍,提升软实力。全方位引好育好用好民政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健全完善民政行业职称评审等政策体系,常态化开展民政行业技能竞赛,增强岗位吸引力和职业荣誉感。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志愿队伍、社工人才培训,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全面畅通民政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智慧赋能,增添新动力。完善“智慧民政”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民政”和“救助+”、“养老+”等便民工程,全面推广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容缺快办、移动好办等民政数字化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基层工作效能。
(三)统筹发展安全,加快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一是理顺监管体制。完善社会组织工作领导体制,健全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增强监管精准性。完善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构建信访、监督、办案、案管、审理等全链条协同机制,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提升监管实效。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完善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研制,切实做到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有标可依、规范运行。围绕民政重点领域,聚焦人员、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梳理监管事项清单,加强对民政重点业务和行业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切实营造良好的民政事业发展生态环境。
(四)广泛凝聚力量,加快完善社会参与体系。一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市县行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乡村振兴“合力团”品牌效应,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二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制定促进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广泛开展慈善示范村(社区)建设,继续做好“三秦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推动设立慈善救助基金,拓展解决民生问题的资源渠道。三是深化福彩改革创新。坚持责任福彩、阳光福彩、安全福彩建设,健全运营管理机制,优化福彩营商环境,拓展公益驿站服务场景,支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四是发展民政新质生产力。继续办好西安国际养老产业博览会,发挥陕西养老科技产业联盟作用,加大与在陕高校、科研机构等的产学研交流合作,加强适老化改造、康复辅助器具生产等民生科技研发应用,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民政工作现代化水平。
(原标题:加快完善“四个体系” 推动陕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2024年12月上刊
作者:李智远(陕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编辑:杜雪
校稿:王迩敏
陕西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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