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安装了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以后,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的现象不见了,楼梯间拥堵也少了,我们的安全有了保障。”近日,鹤岗市南山区锦华公馆小区安装了20套电梯智能识别阻车系统,小区住户感到暖心又安心。
电动自行车为群众提供便捷出行的同时,违规停放、非法改装、随意充电等问题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作为具体实事来抓,联合行业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督促各市(地)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目前已对全省1408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2家电动自行车电池生产单位实施2个轮次检查。
鹤岗市纪委监委建立“部门联动、行业监督、属地负责”工作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强化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风险,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维修等方面进行全覆盖监督、全链条规范,对安全隐患背后存在的监管不严、纵容包庇、以权谋私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蓄电池、电机、充电器等电动自行车关键零部件是否合格?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为伪劣和拼改装产品?”为强化源头治理,从根源上管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鹤岗市纪委监委靠前监督,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电动自行车认证管理、停放充电、销售维修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通过重点抽查、严厉打击,着力消除流通环节突出风险隐患,确保消费者能够用上安全、合规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拓展监管维度,有效优化监管服务,对全市设置充电设施的83个住宅小区进行价格监督检查,现场督促整改未实行价费分离、未公示收费标准等问题,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全市9家即时配送企业开展拉网排查。
截至目前,鹤岗市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针对“车—电—充—修”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对全市5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31家维修单位开展联合检查177户次,查处违规案件11起。
“为图省事儿直接把电线从自家的窗户甩下来”“占用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专项整治期间,鹤岗市纪委监委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进行问题筛查,发现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人车同屋”等问题反映比较集中。
“通过会商座谈、发函提醒、跟踪督办等形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靶向发力、精准施治,加强对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的监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群众关切。”鹤岗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以科技赋能“禁车上楼”,是有效防范安全隐患的一项有力举措。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下,鹤岗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开展住宅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试点,目前已经安装智能阻止系统65套,初步形成了监管部门、物业公司、电梯安装单位协同发力的合作模式,有效降低危险发生概率。
“我们将持续严查严督,推动从设施和制度层面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隐患等方面突出问题,把民生实事办到实处,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居住安全。”鹤岗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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