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望花区委副书记、区长朱江共同为雷锋社区授予“无讼社区”牌匾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将有温度的司法之力,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
近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一行走进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街道雷锋社区,开展“无讼社区”签约授牌活动。
望花区委副书记、区长朱江,望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亮,和平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雷锋社区干部及居民代表共6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望花区委副书记、区长朱江共同为雷锋社区授予“无讼社区”牌匾。抚顺中院立案一庭庭长赵威与雷锋社区党委书记吴振华共同签署《“无讼社区”共建协议书》。
于长春、朱江与现场人员针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健全特邀调解员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签约授牌仪式过后,抚顺中院立案一庭干警与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座谈交流,现场宣讲和答疑法律问题。抚顺县法院干警为居民代表带来快板书《司法工作当先行》,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法院工作,赢得了现场居民代表的阵阵掌声。
▲抚顺法院干警在雷锋社区开展现场宣讲、法律答疑、快板书表演等活动
近年来,抚顺中院坚持将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机融合,以现代化审判理念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紧扣法院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角色定位,在雷锋社区设立“法院驻雷锋社区法律服务站”,两年来组织20余名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走进法律服务站,累计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90余次,成功实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抚顺中院将进一步织密源头治理解纷网,努力实现矛盾隐患在社区就地化解,引导居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成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文字:望花区和平街道、白硕
摄影:赵宇婷
编辑:田婷
责编: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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