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广东到榆林催要货款,
实在是难,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要不是您们调解,这笔订单损失就大了!”
案情简介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日,榆阳区法院调解了一起广东佛山某家具厂与榆林某酒店的合同纠纷案件。2022年5月家具厂与酒店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酒店向家具厂定作一批家具产品,货款合计1160万余元。家具厂向酒店交付、安装了产品后,酒店未按约支付全部货款,家具厂将酒店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酒店方则以家具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并提出反诉,要求家具厂赔偿违约金并申请对家具质量进行鉴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对家具质量存在争议,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勘验现场,对家具与样品进行一一比对,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家具种类、数量进行统计。紧接着,组织双方当事人和鉴定机构进行座谈,讨论案涉家具质量鉴定的可行性及预估价格。
经过座谈当事人了解到本案鉴定费用较高且耗时较长,会造成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因此选择调解解决。
法官抓住机会,向双方释明法律,剖析结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家具厂于月底前对有质量问题的家具产品进行更换、维修,酒店将拖欠的货款及时结清。至此,这起跨越千里的合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审 核:白 丽
作 者:王富强 雷甜甜
编 辑:尤乙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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