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6日,一起震惊全国的“6·10”特大贩婴案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主谋喻立香与其团伙在短短4年内拐卖了33名婴儿,最终被判处死刑。
宣判那一刻,喻立香失声痛哭,她担心的是自己三个孩子的未来。此刻,她才真正体会到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的心情。
那么,喻立香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法院会因为她身为人母而从轻发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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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正是人贩子猖獗的年代,因此,凡是带着孩子乘坐公交或火车的乘客,乘警都会仔细盘问。
2009年6月9日,昆明开往武昌的K110次列车上,乘警成功抓获了一个贩婴团伙。
当天,火车上乘客众多,带孩子的也不少。乘警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抱着婴儿的中年妇女和一对自称夫妻、抱着双胞胎的旅客有些异常。
尽管他们的回答看似无懈可击,但乘警的直觉告诉他们,这三人有问题。
首先,三人自称互不相识,座位也不在一起,但他们抱着的婴儿用的奶瓶和小毯子却一模一样,这未免太过巧合。
其次,当婴儿哭闹时,那位年轻女性显然不太会哄孩子,男子则在一旁无动于衷。自称夫妻的他们,表现出的冷漠让人生疑。
最让乘警感到奇怪的是那位中年妇女。她自称是孩子的母亲,但年纪明显偏大。虽然高龄产妇也有生子的可能,但婴儿看起来刚出生不久。
如果她真是刚生完孩子,身体应该还很虚弱,但她却独自一人带着婴儿坐长途火车,种种迹象都显得不合常理。
乘警察觉异常后,为避免打草惊蛇,表面上并未采取行动,而是暗中观察,并联系了武昌警方。
当地警方迅速出动,在火车站布控。三人一下火车便被警方控制。
经过审讯,一条完整的贩婴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那对自称夫妻的人分别叫李璐和吴树生,他们确实是一对,孩子是中年妇女喻立香提供的,他们负责寻找买家。
二人交代,喻立香是负责购买婴儿并组织运输的主谋,他们的贩婴路线从云南一路延伸到河北。
警方根据线索,以喻立香为中心,几天内抓获了20余名犯罪团伙成员。经过审讯和调查,警方发现,这群人在4年内拐卖了33名婴儿,摧毁了无数原本幸福的家庭。
2010年4月16日,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喻立香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没收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他从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及2至15年不等的刑罚。
喻立香拿到判决书时,终于流下悔恨的泪水,哭喊着希望法院网开一面,因为她还有三个年幼的孩子。然而,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身为母亲的喻立香,难道不能理解失去孩子的痛苦吗?她为何会走上这条路?
2
喻立香的人生充满苦难。她从小被拐卖,被迫成为一户人家的童养媳,从小干尽了脏活累活。
成年后,她为那户人家生下了三个孩子。因为生了男孩,她的生活才稍微好转。
2004年的一天,喻立香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一个被遗弃的女婴。看着襁褓中的婴儿,她的母爱心泛滥,将孩子带回家中抚养。
然而,抚养三个孩子已经让家庭捉襟见肘,如今又多了一个孩子,生活更加艰难。丈夫建议她将孩子卖掉换钱。
起初,喻立香不同意。她知道被拐卖的孩子会面临怎样的命运。但丈夫背着她找好了买家,以6000元的价格将女婴卖掉。
当丈夫将钱交到喻立香手中时,她的内心开始动摇。她没想到这样来钱如此之快,从此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她逐步建立了一个成熟的犯罪链条,有人专门诱拐儿童,有人负责寻找买家。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喻立香最终被判死刑,是她咎由自取。
3
当今社会,受“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观念影响,许多家庭认为只有生了儿子才算完整。
妻子生不出儿子,他们便想到买男婴。然而,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中国有规范的领养渠道,任何买卖儿童的行为都是对人权的践踏。
此外,拐卖儿童的人贩子通过破坏他人家庭来牟利,不知毁掉了多少家庭,多少父母因失去孩子而痛不欲生。
因此,我国必须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同时严厉打击买卖儿童的犯罪行为。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只有当所有人都明白买卖儿童是犯罪时,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喻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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