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屏县2025年元旦节系列活动期间
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保障石屏县2025年元旦节系列活动期间县体育馆、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环湖彩道及周边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县将在有关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控时段及区域:
(一)2024年12月31日8时至2025年1月1日2时,禁飞管控区域:石屏县体育馆及周边500米以内区域。
(二)2025年1月1日5时至17时,禁飞管控区域: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会场及周边500米以内、异龙湖环湖彩道及周边500米内,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及周边500米内。
二、管控措施:
(一)管控期间,除公务活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申请报飞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放风筝、孔明灯、热气球等低空漂浮物和航拍行为。
(二)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拦截、迫降等反制措施。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违法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
石警官:13769419995
孙警官:13649614516
特此通告
石屏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石屏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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