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12月27日电 (记者李丹)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获悉,1—11月份,天津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共新发放住房贷款241.6亿元,同比多发放14.7亿元。
“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盘活存量公租房和经营性物业新政等推动下,房地产业(对公)贷款较年初增加192.8亿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指导银行机构积极满足天津市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信贷需求。10—11月,全市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4.9亿元、114.3亿元,分别环比增长8.9%、20.5%。截至12月16日,天津市共有145个项目纳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审批同意金额619亿元,贷款投放金额437亿元,分别较10月末增加251亿元、164亿元,有力有效保障天津市房地产项目顺利建设交付。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指导政策性银行紧盯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规划,加大支持力度。截至11月末,累计向天津市2个配租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1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授信208.6亿元,累计放款38.3亿元,支持天津市新市民、工薪阶层和农村居民改善居住环境,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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