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铭
香港政府今日(27日)刊宪公布,行政长官李家超依据《太平绅士条例》,撤销资深大律师、前议员李柱铭的太平绅士委任,即日起生效。
李柱铭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吴霭仪等 7 人,在 2019 年 8 月 18 日「流水式集会」中,被控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其中李被判监 11 个月、缓刑 24 个月;之后他们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遭到驳回。
根据授勋及嘉奖制度,如获授勋/嘉奖人士的行为,对其应否继续拥有该勋衔/奖状构成疑问,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狱一年或以上,不论是否获得缓刑,或作出有损授勋及嘉奖制度的名声的行为等,政府会考虑是否须禠夺其勋衔/奖状。每宗褫夺勋衔/奖状的个案须由行政长官亲自批准。根据《太平绅士条例》,太平绅士在获委任期间,于香港或任何地方被定罪,并就所涉罪行被判处监禁,不论是否获得缓刑,行政长官都可发出书面通知,撤销其太平绅士身份。
现年 86 岁的李柱铭,在 1979 年成为御用大律师后,在翌年获香港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至今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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