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诚协商促和解
——惠安法院跨越“山河”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7日讯 “感谢你们没有直接强制执行我们的财产,缓解了我们的经营资金压力……”日前,惠安法院跨越“山河”,奔赴湖北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殷某感谢道。
该案中,因孝感市某包装有限公司、殷某、舒某向陈某借款未还,陈某向惠安法院提起诉讼。经惠安法院调解,各方达成调解合意,约定被告分期履行偿还义务。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孝感市某包装有限公司仅在约定的期限内向陈某支付11万元欠款。无奈之下,今年4月,陈某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余款39.853万元及利息。
受理执行该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冻结孝感市某包装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但账户余额为零。随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委托当地法院线下查封孝感市某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的房地产,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殷某、舒某银行账户,共冻结了账户金额9430.92元。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孝感市某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殷某(其作为担保人,也是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但殷某态度消极,表示公司运营极其困难,如强制执行,拍卖公司的房地产,将对公司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另一边,因被执行人有财产,申请执行人要求法院尽快处置以兑现权益。
11月22日,适逢泉州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跨省统一协同执行,在泉州中院统一指挥调度下,泉州中院和惠安法院等联动前往湖北省协同统一执行。
在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同下,惠安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该案被执行人孝感市某包装有限公司所在地。看到执行法官,殷某有明显的抵触甚至抗拒情绪,认为法院冻结其房地产及账户,是在将企业逼上绝路。
经了解,孝感市某包装有限公司系社会福利企业,三分之一的员工为残疾人员,其仍在按期偿还房产的抵押贷款,但因经济形势下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又将全部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及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偿还贷款,暂无能力按民事调解书的期限偿还本案借款,并非恶意拖欠。
执行法官从情理入手,向殷某释明如果司法拍卖公司的房地产,需支付评估费,且可能出现财产价值贬损等不利后果,最为直接的严重后果就是公司停产倒闭。殷某逐渐意识到消极回避、对抗执行并不能实质解决问题,态度有所缓和,并主动带执行法官实地参观正在生产的车间厂房,坦言企业当下面临的困境,也诚恳表示将积极筹措部分资金,承诺分期按时还款。
执行法官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探讨,认为该企业系福利企业,关乎民生,且仍有发展潜力,以拍促执的方式可能产生消极影响,便决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寻求一个双赢的解决办法。
为此,执行法官迅速联系申请执行人,促使双方当事人坦诚协商、对话,全力协调促成双方和解。通过反复“背对背”“面对面”的协调,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和解,双方达成被执行人按月分期履行的还款协议,避免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的情况发生。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张月霞 曾芬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