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长宁区了解到,12月2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刘平同志为长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任命徐世亮同志为长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为代理院长,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任命李剑军同志为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其为代理检察长,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会上,相关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关于接受侯继军、李伟民同志辞去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补选了刘平、梁云红同志为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后确认。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关于补选的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2024年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5年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项目征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各街道、镇人大工作机构2024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讨论、决定了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12月27日下午,金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金山区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本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听取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事项,任命袁罡同志为金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为代理区长。任命余剑同志为金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为代理院长等,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本文综合自:澎湃新闻、i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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