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办理2025年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结合昌吉市实际,拟于2025年春节期间增设10个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摊点,销售时间约为30天,现将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零售摊点位置
(一)世纪大道体育馆旁(4个)南侧与北侧共有公共停车位100有余,53路公交车可直达,途经52路、57路公交车融媒体中心站距体育馆300米,附近有便民警务站可提供电力。
(二)静苑巷与北京南路路口西南角侧篮球场公共卫生间旁(3个)55路、43路、44路、54路公交车途经附近吉祥花园站点,距离零售点300米以内,有公共卫生间可提供电力。
(三)宁边路广场清代粮仓西侧(3个)途经2路、6路、42路公交车,附近有公共卫生间可提供电力。
二、报名要求
(一)经营者年龄应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能胜任烟花爆竹零售工作,具有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意向,同时具备烟花爆竹销售活动方面的安全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经营者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每家经营户需配备1台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终端机,严格落实实名登记。
(三)经营者需租用统一标准的彩钢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左右,并安装警务视频监控2路,相邻彩钢房间距为50米。每座彩钢房配备5KG干粉灭火器2具、1×1米灭火毯1条,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彩钢房内不得使用明火,严禁安装电气设备。烟花爆竹存放总量不超过70件,每个摊点间距50米以上。
(四)经营者只能从具有烟花爆竹批发资质的公司采购烟花爆竹,不得从其他渠道非法购进烟花爆竹。
(五)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背面备注电话号码,如报名人数过多将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具体摊点经营者。
(六)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逾期不再受理。
四、受理地点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13楼1304办公室(石河子西路和长宁路路口东南角,4号门进)
联系人:何映波 电话:13309949077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
来 源: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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