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疫苗接种已成为防控传染病的重要防线。对于孩子而言,科学的疫苗接种如同为他们穿上隐形盔甲,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障护航。而特殊儿童因受早产、低体重、湿疹、过敏、哮喘、黄疸等因素影响,接种更复杂,需要进行精细的考量与个性化的规划。同时,还需要医疗专家与家长共同合作,定制适合方案,合理调整接种时间,为特殊儿童筑起健康防线,让他们在无忧环境中茁壮成长。
1. 早产儿与低出生体重儿
可接种情况:
早产儿(胎龄小于37周)和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小于2500g)在医学评估稳定且处于持续恢复状态,无严重感染、代谢性疾病、急性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经和呼吸道疾病等情况下,可按照出生后实际月龄接种疫苗(但需注意,出生体重<2.5kg的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儿接种卡介苗除外)。
乙肝疫苗: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的早产儿、低体重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最好12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并在满1月龄之后再按0、1、6个月程序完成剩余剂次接种(即实际月龄为0、1、2、7月龄)。HBsAg阳性母亲所生的早产儿还需在不同部位注射100IU乙肝免疫球蛋白。危重新生儿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应尽早接种。
卡介苗:
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儿体重≥2.5kg且医学评估稳定后,可接种卡介苗。与免疫球蛋白接种间隔不做特别限制。未接种卡介苗的小于3月龄婴儿可直接接种;超过3月龄需要先做皮试,确定皮试阴性后方可接种。大于或等于4岁儿童不再补种。
2. 湿疹与食物过敏儿童
可接种情况:
轻度湿疹的儿童可接种各类疫苗,但接种时需避开湿疹部位;一般食物过敏的儿童可按正常程序免疫接种,但如果有蛋类食物严重过敏反应史的儿童,应在配备必要抢救设备的医疗机构监护下接种流感疫苗等。
暂缓接种情况:
食物过敏的急性反应期(如并发哮喘、荨麻疹等)或接种部位皮肤湿疹严重且有渗出或有皮肤感染表现时,应暂缓接种,待病情稳定后再恢复接种。
禁忌接种:
对蛋类过敏的禁忌接种黄热病疫苗。
3. 哮喘儿童
可接种情况:
哮喘儿童在缓解期(长期维持吸入哮喘药物,包括低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且健康情况较好时,应按免疫程序接种。
暂缓接种情况:
哮喘急性发作期(出现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尤其是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包括口服和静脉给药),应暂缓接种。根据美国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建议,停止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1个月后,可正常接种。
4. 黄疸儿童
可接种情况:
生理性黄疸和母乳性黄疸的儿童,在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时,可按免疫程序接种疫苗。
暂缓接种情况:
病理性黄疸儿童在生命体征平稳的情况下,可正常接种乙肝疫苗,但需暂缓接种其他疫苗,并及时查明病因,前往专科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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