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蒋同昌 段杰雨/文图
为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年终岁末民生保障工作走深走实,12月25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6点57分,天刚蒙蒙亮,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郭某住处,在出示了相关证件和法律文书后,将其依法拘传。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并未立即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而是耐心地与郭某进行了沟通,详细解释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下,郭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达了积极还款的意愿。经协商,郭某当场履行了5万元,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7点03分,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丰某位于市区的住所。发现丰某并未在家,家中仅有其母亲一人,执行干警随即向其母亲详细解释了丰某作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面临强制执行措施和信用记录受损等。执行干警依法向丰某的母亲送达了《传票》,要求丰某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法院配合执行工作,随后便立即赶往下一个执行现场。
10点49分,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在市区某餐馆内发现了被执行人杜某。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前往该餐馆进行核实。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确认了杜某的身份。正当执行干警依法拘传杜某时,餐馆老板主动上前,表示对杜某个人情况的同情与理解,并提出自愿作为担保人,希望能够为杜某争取一些缓冲时间,帮助其解决当前的困境。执行干警在听取餐馆老板的意见后,决定给予双方当事人一个和解的机会。杜某深知这次机会的难得,当场履行了1万元,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本次行动,共强制拘传被执行人7人,执行完毕各类案件6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21.5万余元,对2名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审:钟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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