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海e家 2024-12-30 16:31 全网阅览量:2233
烟台融媒12月30日讯(胶东在线记者 许佳琪 摄影 李刚)新修订的《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12月30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玉堂就条例修订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做了详细的介绍。
“《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而上位法《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国务院《节约用水条例》分别于2022年1月1日、2024年5月1日颁布施行,导致出现了我市现行条例部分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尽快对我市现行条例进行修改非常必要。通过修法切实加强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郑玉堂介绍道。
新修订的《条例》包括总则、用水管理、节水措施、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共六章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党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
确定节约用水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施策、总量控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高效利用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树立人人珍惜水、人人节约水的良好风尚,厉行节水优先方针,坚持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设节水型社会。
加强用水管理
一是区分不同用水,实行差异化水价,确定了执行特种水价的行业范围;二是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三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四是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平衡测试制度,引导和规范用水单位根据用水情况进行水平衡测试,纠正用水浪费问题;五是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高耗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强化节水措施
一是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景观用水、洗车等有条件使用非常规水的,应当使用非常规水,不得使用公共供水管网水;二是规定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海水综合利用计划,推广应用海水淡化技术和装备,科学开发利用海水资源,减少常规水使用量;三是提倡居民一水多用,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不得将生活用水用于生产、经营;四是规定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用水水平超过用水定额的,应当限期进行节水改造。
设定法律责任,惩处违法行为
遵循不抵触原则,修改或删除现行条例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款,确保法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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