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检察院做优做强“好屋边”刑事和解品牌——
三段式“诊疗”,轻罪治理有了“新枫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1日讯 红色乌山脚下的诏安县检察院,有这么一群“医者仁心”的检察官。他们精准把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运用“好屋边”刑事和解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医治”当事人的各种“疑难杂症”。一直以来,该院以办理好轻微刑事案件为突破口,组建刑事和解工作团队,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介入,切实保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良性运作,追求“以和为贵”的检察梦想。
“好屋边”刑事和解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而诏安县检察院刑事和解“联合诊所”是如何“把脉、开方、回诊”的呢?检察官通过三段式“诊疗”,为轻罪治理描绘了一幅幅“新枫景”。
事前重调查,“把脉”找病根
2021年,检察长邱远典履新诏安县检察院后,推动在霞葛镇司下村设立“好屋边”刑事和解工作站,组建由检察业务骨干和退休党员构成的调解队,并强化公检法司联动,打造全方位司法和解队伍。针对复杂纠纷,诏安县检察院与县乡村多个部门和机构共同健全研判会商机制和通报预警机制,加强联动配合,确保办理每起刑事和解案件时至少入户一次,走进现场充分了解信息,为调解做足背景调查工作。
截至目前,诏安县检察院通过检察调解组这一“联合诊所”,已促成103件刑事案件和解,且所办和解案件均无出现信访上访、申诉上诉的情况。
2023年10月,该院受理了一起涉及残疾人的邻里纠纷案件,检察调解组通过调解与维权双管齐下,有效保障了残疾人老沈的合法权益。
2022年,老沈与原本相处融洽的邻居老陈因“几铲水泥”的小事发生冲突,甚至大打出手。案件被移送至诏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展开实地走访,并与多方深入交流,全面“把脉”案发原因。
经走访调查,检察调解组终于找出纠纷根源。案发时,施工队施工至两户人家门口的路面,老陈担心自家门口路面太低导致积水,便自行用水泥浆加高路面,而老沈则担心此举会影响自家排水,上前阻止未果后,一气之下用铁锹铲了老陈加高的水泥路面。双方因此激烈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老沈受伤。
事中重调解,“开方”促和解
面对纠纷,“病因”已明,检察官面临着如何“开方”治病、避免矛盾升级的挑战。为迅速平息争端,检察官邀请了当地有声望的老党员和村干部参与调解,并动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共同构建“和谐法网”。
在调解过程中,检察调解组采取“先分后合”的策略。在“先分”阶段,检察官与村干部多次沟通,对双方分别做思想工作。考虑到老沈肢体残疾行动不便,承办检察官便前往老沈家中了解情况、座谈沟通。经实地走访,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后施工队已将路面铲平,方便整个通道排水,但案件双方当事人仍不同意和解。
在深入调解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矛盾的核心并非仅仅是排水问题。原来,老沈之所以不愿和解,是认为老陈没和自己打招呼就垫高路面,导致积水往自家流,觉得老陈欺负他是个残疾人;而老陈不道歉,是因为觉得老沈小题大做、无理取闹。
“心病”还需“心药”医。针对这一“心病”,检察官开出了“后合”的“药方”。检察官通过组织听证会和开展双方会谈,帮助双方消除误会,让老沈明白老陈并无恶意,并强调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同时指出,案发后路面排水情况已改善,无须再担心积水问题。在检察官的耐心劝解下,老沈和老陈终于解开心结。今年11月,检察官为双方开出“和解处方”,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和谅解书,老沈接受了老陈的赔偿金。
从“拳脚相向”到“握手言和”,这一转变得益于诏安县检察院的及时介入,并开出“对症下药”的“良方”。今年以来,诏安县检察院刑事和解“联合诊所”共为当事人制作了20份“和解处方”,见证了邻里关系修复的每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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