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12月3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104万元,相关负责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具体来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理赔内控不规范,被罚款45万元。
同时,权磊(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财意险部团险综合经营产品经理),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受到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程卫(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责任险产品经理),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受到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李朝辉(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财产险理赔人员),因理赔内控不规范,受到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孙树民(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财产险理赔人员),因理赔内控不规范,受到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崔晓峰(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财产险理赔部负责人),因理赔内控不规范,受到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此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款34万元。
同时,王玮(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受到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年名珍(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团体业务部客户经理),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另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款25万。
侯立胜(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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