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增强医师依法诚信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制定了《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对医师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51种记分情形,设7个记分档次,并设定记分累计达到12分以上启动离岗培训。
《办法》以在本市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适用主体,围绕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执业行为,结合考虑该行为事实、性质、情节、造成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予以相应记分及处罚。《办法》列举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依据、适用范围、记分规则、实施与应用等事项,从警醒、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方面,保障深圳医疗行业安全与医疗质量的稳步提升。
《办法》对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中提及医师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摘取,形成了合计51种记分情形,设7个记分档次(1分、2分、4分、6分、8分、10分、12分)。例如:开展医疗执业活动时未佩带有本人姓名、照片、职务或者技术职称的标牌的记1分;未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记2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记4分;在其取得的执业资质以内超出专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记6分;造成一级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记12分。
记分规则按卫生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分三种情形记分:同一医师存在两种以上不良执业行为,按行为分别记分;医师一次不良执业行为涉及两种以上记分情形的,按记分分值最高的情形记分;一次检查发现同一医师存在两次以上同一种不良执业行为的,按一次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分。记分周期为三年,与医师定期考核周期相对应。
《办法》规定,记分累计达到12分以上启动离岗培训。其中,累计记分达到12分不满24分的,由其主要执业机构对其进行内部离岗培训2个月,其中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按照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并由其主要执业机构对其进行内部离岗培训4个月,其中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少于80学时。离岗培训期间,其注册和备案的执业机构取消其处方权。
此外,为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结果运用,规定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纳入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并要求医疗机构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其职称聘任、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