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表决通过,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立法背景
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赋予上海的重要使命。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有必要对2016年制定的《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进行修改,总结固化工作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制度创新举措,推动航运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转型,着力补齐高端航运服务等方面的短板,为上海建设全球领先的国际航运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四十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总体目标,提升发展能级
《条例》一是明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新阶段的总体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提升高端航运服务水平,深化智慧绿色航运合作发展,营造国际一流航运发展环境,建设全球领先的国际航运中心”。二是从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级的角度出发,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航运发展和安全、实施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合作、提升航运文化国际影响力等内容作了规定。
(二)统筹规划编制,保障建设需求
为支持和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条例》从规划和建设入手,强化国际航运中心“硬实力”。一是明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统筹保障航运中心建设用地和水域等资源需求。二是明确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和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提升枢纽功能。三是明确推动构建高效、绿色、畅达的集疏运体系,推动多式联运发展,提升综合运输效率。
(三)聚焦服务短板,加强体系建设
《条例》以强基础、补短板、聚要素为主线,着力加强航运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航运资源全球配置“软实力”。一是在航运基础服务方面,对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船队、提升沿海捎带业务便利度、打造国际一流邮轮运营中心、为“中国洋山港”国际船舶登记提供便利服务、打造航空运输超级承运人等提出了要求。二是在高端航运服务方面,对支持开展航运运价、数据、碳排放权和绿色燃料等交易业务、提升航运金融服务专业化和便利度、推动航运保险和再保险协同发展、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等提出了要求。三是在航运要素集聚方面,支持建立以本市为总部、全球主要航运企业及航运机构参加的国际航运组织,鼓励航运相关企业、机构和组织落户本市。
(四)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三化”转型
为积极争取航运发展新赛道上的主动权,《条例》明确支持航运领域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促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一是推动航运数字化发展,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航运领域的应用,提升航运贸易便利化水平。二是推动航运智能化发展,提升航运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机场。三是推动航运绿色化发展,推进航运领域新能源、绿色燃料的示范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航运碳排放监测管理体系。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保障能力
为营造国际一流航运营商环境,《条例》一是依法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二是优化口岸监管措施,在入境口岸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多语种、一站式服务。三是加强航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复合型航运人才培养。四是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构建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安全监管体系。
来源:上海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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