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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转型“搁浅”,“大厂”间的商事纠纷该如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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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们花了2700多万购买的工厂物流输送系统,说好了能实现‘黑灯工厂’自动化运行,但目前不仅达不到自动化目的,还老出故障,我们要求被告减少货款、赔偿损失!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大厂”间智能化转型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

在新技术面前,法院该如何护航产业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呢?

“大厂”间的剑拔弩张

事情还要回到四年前。原告上海某公司成立于2010年,十多年的发展已是行业领军企业,位列上海市民营制造企业前一百名。随着生产规模的发展,原告打算引入自动化工厂物流运输系统,实现“黑灯工厂”的智能化转型。鉴于被告是一家优秀的技术研发型企业,也是行业翘楚,且此前双方有合作经历,原告遂与被告进行业务接洽。

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双方先后共签订了七份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工厂自动化物流输送系统,经过施工安装,大部分设备投入运行。但这之后双方就因质量问题冲突不断,在今年5月,原告提起了本案诉讼。

“自动化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原告未能提供对接数据,而且自动化又不代表不需要任何人工操作。”被告这样辩称。

尚未开庭,双方的交锋已是火药味十足,承办法官张建国办公桌上关于此案的证据材料,加起来足有50厘米厚

第一次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原告提交了大量证据,其中还有几百页的微信聊天记录,均是反映网带损坏、自动化功能不能实现等质量问题。

被告不甘示弱,辩称意见再起波澜:“这个项目涉及七份合同,光设备就有679台,已经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三年多。就算有质量问题,我方也已经修复,况且原告提到的一些质量问题是旧设备问题,不是涉案设备。”

新旧设备叠加,新设备又涉及七份合同,涉案设备范围该如何固定?合同约定的“自动化”如何界定?质量问题的指向是什么?

“这些问题并不是单靠鉴定就能解决的。而且复杂的鉴定程序将可能导致纠纷难以短时间化解,对双方企业发展难免都有所影响。”想到这里,承办法官决定将办案的重点转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上来

走,去现场看一看!

考虑到本案涉及智能化专业技术问题,同时也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探索加强商会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承办法官联系到了涉案公司所在地区商会组织,得知原告目前遇到的工厂物流运输智能化问题是行业目前共性、有待突破的问题,合作双方容易对设备和技术标准产生争议。

为此,承办法官决定先从查看设备现状入手,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地区商会专业人员的支持、协助下,召集被告公司负责技术的黄经理和被告方律师赴原告工厂,与原告方一起仔细查看设备安装运行现状


在查看现场中发现,老设备数量较少,原告使用的基本是案涉新设备,沟通后被告律师承诺将放弃关于“老设备”的抗辩。

面对一排排停滞的机器设备,承办法官询问黄经理:“合同约定了实现自动化,你作为负责技术的高管,如何理解合同约定的自动化?”黄经理陷入沉思。

商会专业人员就智能化、自动化实现问题进行了行业总体介绍,帮助分析智能化实现中的技术难点和纠纷焦点,被告方黄经理坦言,被告在合同约定的自动化功能履行上确实存在一些双方争议的问题。

查看完工厂现状,原告方高管再一次表明了态度:“被告是提供过一些配件,但是在自动化实现方面双方冲突持续了三年多,实难继续合作。”

从博弈到共赢

实质性化解纠纷就是要找到各方的真实利益诉求和利益平衡点。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又再一次研判案情,把走访原告工厂时记录下的质量问题与被告的答复及案涉七份合同进行逐一核对,对双方利益平衡点有了基本判断,心中有数,才能行之有方。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法院组织了一场由被告方实控人叶经理、原告方法定代表人及双方律师参加的调解

法官引导当事人从公司企业声誉、未来合作空间等方面综合考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方案渐渐明朗,法院也彻底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终于让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对该项目的减价额度达成了一致,历经3年多的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并为今后他们双方再次技术合作打下基础。

不久,张建国法官和法官助理王晓菲收到了当事人寄送的感谢信,“法院深入细致的工作减少了企业间的矛盾,优化了营商环境。”这是来自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业内知名公司往往更注重企业信誉、未来合作的可能性,调解空间相对较大,况且本案还涉及新型技术的研发,常规的委托鉴定也难以达到目的。针对此类案件,法院应该借助商会组织的专业性、权威性力量,用心妥善化解,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金山区人民法院“法护营商”商事审判例会上,张建国总结了自己的经验。

商事纠纷的高效化解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而商事案件的化解不能“就案办案”,更需要兼顾好法律思维和商业思维,以更开阔的视野高效化解纠纷,正因此,法院应融合各种力量共同参与。商会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权威性,能帮助当事人有效找到纠纷的症结,减少纠纷主体的心理障碍,在商事纠纷的化解上具有特殊的价值与意义。


正是在一个个商事案件合作调解生动实践的基础上,金山区人民法院与金山区工商业联合会进一步建立了商会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以期实质性帮助企业低成本化解纠纷,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文字:王晓菲

摄影:张薇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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