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2日电 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5年1月2日发布的公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黄海波和陈忠旺因在审计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过程中存在多项问题,受到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未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对雪人股份子公司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商誉减值审计中,未能识别出评估机构在计算债权股权比例、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资金测算等方面的错误。此外,未发现雪人股份在2023年年报中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不准确。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福建证监局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25年1月10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局里接受监管谈话。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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