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为我们企业完善内部管控提供了很大帮助……”近日,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跟踪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时,甘肃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向检察官介绍。
据悉,2022年5月至今年3月,马某在担任甘肃某物流公司运营主管期间,因熟悉物流行业在寄递件运输过程中破损理赔机制,便伙同杨某及潘某、郭某从网上购买低价商品,到货后通过故意损坏邮递物品、伪造交易记录、虚开高额发票等方式向某物流公司进行高额理赔,骗取赔偿金。期间,杨某与赵某(另案处理)明知马某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银行卡帮助转账。马某先后伙同他人作案29起,诈骗该物流公司共计11余万元。今年6月20日,公安机关以马某、杨某、潘某、郭某、赵某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发后,马某等5人已退赔被害单位全部损失。
7月19日,该院以诈骗罪对马某、杨某提起公诉;对潘某等3人,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经公开听证后,对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8月31日,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2000元。
“办案中,我们通过实地走访被害企业并听取相关负责人意见,充分了解企业工作制度、日常管理等情况,并从个案入手找准‘病灶’,为企业查找运营中存在的风险点、防控点。”办案检察官介绍,针对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权力”制约失衡、监管机制缺失,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员工缺乏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且审核人员对快递件破损及理赔申请审核未按规定严格把关,流于形式等问题,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和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控。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企业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在公司内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廉政教育与法治教育等工作,并就深入推动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进行研究,强化约谈、考评力度,增强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制定快递处理理赔请求时间限制,加强理赔申请时限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每一笔理赔款的审批都经过严格审查和记录,有效提高和完善企业运营管理。
“我们在依法从快办理案件、全链条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同时,对涉企案件做到‘向前一步’主动走访进行风险评估,‘退后一步’持续跟进实施案后问效,为企业发展‘树导向’。”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并重,始终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商业贿赂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70人,累计追赃挽损3382.6万元;加大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力度,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涉企犯罪嫌疑人5人;深化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配合监察机关加大力度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3030万元,优化清朗营商环境。
与此同时,该院做实从“治罪”向“治理”延伸,深入剖析个案、类案中反映出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漏洞,从源头杜绝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深入推进涉企公益诉讼监督,突出数字检察赋能涉企法律监督优势,深入应用“食品安全犯罪终身从业禁止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深度挖掘、筛查比对内外部案件数据,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条,经调查核实,推动行政机关专门开展排查整治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活动,全力维护食品安全和市场从业秩序。
此外,该院还强化府检协同联动,围绕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联召开座谈会5次,会签《关于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推出11项护企举措,优化协作配合机制,以检察履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努力延伸服务,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企业信访专门窗口,在辖区6家企业积极推动设立“检察护企”联络站,搭建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对涉企信访事项做到快速审查、快速办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
来源:七里河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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