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监督管理,严把人员准入关口,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规定,加强对拟任人合规和廉洁从业情况的审核把关,秉持严宽相济、过罚相当原则,区分行政处罚的种类对相关人员任职作出限制,同时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对于高管人员适格性管理的主体责任,推动高管人员恪守诚信、履职尽责、廉洁从业,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有效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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