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3日消息,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家属送达的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司此前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2021年10月25日及2023年2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梁伟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21年8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22日取保候审,2023年2月15日被逮捕。近日判决如下:被告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梁伟先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判决为股东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1月3日公告披露日,判决尚未生效,如梁伟先生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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