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2025年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3225185 传真:0913-3225185
通讯地址:陕西省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邮政编码:715100
附件: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沼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扫码查看)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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