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我国今天的资本,不同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资本,是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多种所有制的资本,如全民所有的国企,土地、矿产资源等,其资本是国有也是全民所有资本,还是主体资本。民营、外资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体制资本。
资本与劳动者互利,无须解释,谁也离不开谁。至于说国有资本与在国有资本工作的劳动者,从总体上说,是自己资本(主人)为自己劳动,不是雇佣关系,这不错,但对我国今天多种所有制中的其他所有制劳动者而言,也是为资本劳动。同时,也实行合同制,总的分配原则也相同。
尽管劳资双方有合约,是自愿,但在合约实际管理操作中、在利益分配上,会有矛盾,资本拥有者有更大的主导权,不仅私有类,就是国有也如此。
今天,对于资本有无剥削,我国今天是否存在剥削,剥削是否合法,如何界定,有争论。
我仍认为,我国今天存在剥削,而且,不只是私营企业资本存在,权力、势力资本的贪腐黑恶占有他人(含国家的人民的,下同)劳动成果,个人凭偷抢拐骗资本占有他人劳动成果,不论什么身份,都是剥削行为,剥削现象。
但是不是定为剥削,要依据法律。
比如:分配怎么叫合理?工资多高就叫劳动应有所得,不是多占,也无剩余价值。技术和成本等参加收益分配,多少为"合法利润"而不是"资本亏本"或赚取剩余价值。
就是国营全民,也有对管理和分配是否合理的不同看法和矛盾,在具体企业中,又与组织管理有关,也存在包括剥削在内的思想和行为。
尽管有市场经济,有人会说,你不干可辞,你不合理招不到垮台,但从总体上讲,拥有资本者占主导主动地位。但社会要稳定,国家要发展,如不以法治,那不乱成一团?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如此。
我们国家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我们的法治,本质上与资本主义法治不同。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法是人民的国家制定的,本质上是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的利益,尤其是劳动者的权益。
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剥削是合法的,而且还对剥削思想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道德谴责的,违法犯罪尽管是以其他名称,如贪污受贿、克扣工人工资、偷税漏税、抢劫、诈骗等罪名,但也是"非法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剥削。
同时,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民主更广泛,对人民更民主,不仅有行政监督管理,还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有方针政策和理论引导,有宪法、劳动法、合同法等等有关法规规范,对劳资双方权益、义务、矛盾处理已渐完善,但矛盾仍然存在。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多种所有制下资本与劳动者关系变化,只要我们的政策不断完善,法治不断完善,我们国家的劳动者的地位和权益一定会得到保障。
同时,也对有益国强民富的资本合法权益保护,直至中华复兴、全民富裕并向彻底消灭剥削的社会迈进!
路要一步步走。欲速则不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