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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进一步规范特医食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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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规范管理,促进江苏省特医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近年来,特医食品产业飞速发展,特医食品产品研发、生产技术含量高,是特殊食品乃至整个食品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为进一步打通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等重点经营环节存在的卡点堵点,探索拓宽产品应用场景,江苏省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特医食品管理工作,促进全省特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涵盖完善特医食品管理体系、健全特医食品价费形成机制、规范特医食品经营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

在完善特医食品管理体系方面,一是要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疗保障部门应健全工作沟通和协调机制,及时研究会商本地医疗机构特医食品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推进本地医疗机构特医食品规范化管理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特医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协同指导医疗机构特医食品规范化管理工作,探索创新跨部门联合监管的运作模式和制度设计,持续推进特医食品产业发展。

在规范特医食品经营监管方面,要推动医疗机构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畅通医疗机构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的途径探索建立行政许可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或备案速度。同时,加强医疗机构经营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特医食品经营管理。加强对未及时以医疗机构为主体申领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合规经营使用特医食品的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江苏省大力推进特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构建特医食品销售统一大市场。药品零售企业是特医食品等特殊食品的重要合法销售主渠道。药品零售企业获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后,可以销售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强化对特医食品的政策宣传、引导和规范,充分发挥政策惠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社会效益。各级监管部门要清除特医食品等特殊食品在销售主渠道存在的销售障碍和隐形壁,不得以扣分、降级等方式和理由限制或禁止特医食品等特殊食品在药店的陈列及销售,有效降低特医食品等特殊食品销售的制度性成本,推动形成特医食品在省内各主要销售渠道自由顺畅销售的统一大市场。

另一方面,探索拓宽产品应用场景。除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等特医食品销售传统渠道外,各地要积极探索拓展特医食品销售和使用的新渠道和应用场景。借鉴部分省份将全营养特医食品在社区营养支持和学生营养餐搭配等领域进行试点的成功经验,牵头联合有关主管部门或街道社区,积极探索推进全营养特医食品在养老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学校等新的应用场所的宣传,普及特医食品在配方注册、生产条件和监管要求等方面的科学性、安全性和严格性,积极推进全营养特医食品在养老院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等场所的推广和使用,提升和满足社区老年群体、学生等重点人群对营养健康的认知和需求,增强特医食品营养支持对基层群众和重点群体的可及性,从而推动特医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孙茜)

详见《中国食品报》(2024年1月6日3版)

排版、美编:苏怡(实习)

审核:欧阳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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