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重庆市药监局近期发布公告,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其中,标示为国药健康亳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白术(批号:230803)和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蝎(批号:2402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标示为重庆健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薄荷(批号:2402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标示为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蛭(批号:241002)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重庆市药监局表示,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校对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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