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企行政检查就该无事不扰
无事不扰,是对企业有力的支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称《意见》),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传递出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明确信号。
无事不扰,前提是明确什么能查、什么不能查。划定涉企行政检查的边界,正是直击当下痛点之举。在一些地方,企业频繁遭遇多头、重复检查,苦不堪言。比如去年,有一则消息曾引发过广泛讨论:安徽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104次,内容涉及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各部门轮番上阵,企业为应付检查,一次次安排专人对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被“折腾”得身心俱疲。
事实上,从法律、政策层面上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早已提上议程。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提出“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规定虽在前,但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仍不够强,导致执行走了样。
直击问题,回应关切。“严禁逐利检查”“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意见》中的一系列规定,正是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正是为了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有了《意见》的精细化指导,各地更要切实地行动起来,有效防止乱作为,真正做到无事不扰。一方面,要强化清单管理,仔细梳理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主体、依据、频次、范围等,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比如,海口市深入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对被检者涉及重点监管领域的事项集中“打包”,多部门“进一次门、查多件事”,执法效率高了,企业负担轻了。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问责,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对查证属实的乱检查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让乱作为者付出代价。
当然,无事不扰并不意味着“不作为”。随着技术的发展,相关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赋能监管,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精准识别风险企业,变“撒网式”检查为“靶向式”监管,真正做到该查的绝不放过,不该查的绝不打扰,让涉企行政检查回归服务企业、保障发展的正轨。(曹灿辉)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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