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裂!夫妻为买学区房假离婚后,男子把房产留给妻子。可是孩子上学问题解决后,男子提出复婚,妻子却拒绝了!妻子:“孩子不是你的!你自愿离婚了!”法院:“女方返回男方 12 万余元的抚养费和 2 万元精神损失费!”
(来源:长江新闻)
小刚和小敏登记结婚,两年后女儿出生,为了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小敏要求小刚再买一套学区房。
小刚也很疼爱女儿,没多想就同意了!而小敏又建议小刚假离婚,说她名下没有房子,这样可以享受首房首贷的优惠政策!
小刚觉得小敏脑子好使,给家里省下不少钱。于是配合办理了离婚手续。
然后,小敏拿着小刚给的离婚补偿款,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学区房。
离婚后,小刚将自己和母亲共有的一套房子变卖,陆续给小敏转款共计294万余元,小敏用这笔钱还贷。其间,两人仍生活居住在一起。
后来,孩子的上学问题解决了,小刚提出复婚,可小敏拒绝了,说当初俩人就是真离婚,这钱万也是小刚自愿给自己的补偿。
小刚惊呆了!这才明白自己上了小敏的当!于是他将小敏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小敏归还其个人财产294万元,并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存在假离婚,双方当事人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假离婚具有真效力。
但是,就财产分割协议而言,需要看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时的真实意思!
小刚拿出聊天记录,证明小敏劝他假离婚买房,而且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他从头到尾被欺骗。
所以,法院审理认为,小刚和小敏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并不具有对财产进行分割的真实意思,登记离婚后也仍然共同使用支配名义上分割给一方的个人财产,且该分割明显损害了小刚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146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应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最终,法院判决小敏归还小刚给的钱财,同时返回男方 12 万余元的抚养费和 2 万元精神损失费!
小敏偷鸡不成蚀把米,想要用这种方式洗房,法律不允许!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还好有聊天记录,不然只要离婚证一拿,就没有假离婚这一说。凡是要走这条路的,要考虑清楚人性问题。一旦拿了证还能不能复婚,全凭良心。
也有网友说,记得那年爸妈吵架很凶,老妈突然拿出一瓶DDW,对老爸说:“我今天就让你尝尝失去亲人的痛苦”。说完就准备往我嘴里灌……女人比男人狠心多了 !
还有网友说这女的,太狠了,没给人家生孩子,咋狠心坑这房子?如果法院没有这样判,着女的就是妥妥找死!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