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1号文件和用人单位需求,经本人申请、社区街道审核、区就业服务中心研究,现对拟安置到公益性岗位服务的人员进行公示:
一、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三、受理方式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受理地点:集宁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5号楼2楼235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4)8810062
特此公告
集宁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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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集宁区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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