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工作部署以及《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推动全市2025年一季度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德办函〔2024〕37号)要求,不断释放消费市场潜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市拟开展2025年一季度“悠然至德·美好生活”消费券发放活动。
消费券名称
2025年一季度“悠然至德·美好生活”消费券
资金安排
市县联动面向餐饮、住宿、百货、超市、汽车、家电、数码、燃油和文旅等重点领域发放1亿元消费券。其中,市级安排5000万元,区(市、县)、德阳经开区统筹安排5000万元。
发放时间
2025年1月9日—3月30日,以周末消费、晚间闲暇为主要发放时间段和时间点,原则上每期发放时间为每周星期四晚上8:00,每期核销时间为3天,并结合春节、元宵等重大节庆假日灵活调整,对核销时间作适当延长,优化消费体验,满足消费需求。
发放形式和发放平台
发放形式
餐饮住宿、百货超市、文旅、德阳锦鲤消费券以线上电子券形式发放,家电数码、汽车、燃油消费券以线下券码牌形式发放,消费者在发放平台领取。
发放平台
云闪付APP(第一至第十二期),抖音APP(第二至第十二期)
券面类型
餐饮住宿消费券
分为满300元减100元、
满500元减150元、
满700元减200元
百货超市消费券
分为满300元减100元、
满700元减200元、
满1000元减300元
家电数码消费券
分为满2000元减300元、
满5000元减800元、
满8000元减1200元
汽车消费券
分为满10万元减3000元、
满20万元减5000元
燃油消费券
分为满300元减30元、
满500元减50元
文旅消费券
分为满30元减10元、
满50元减20元
德阳锦鲤消费券
(主要为市外人员设置)
主要包括餐饮住宿、百货超市、文旅等券面类型。
领券规则
线上电子消费券
一个期次中,同一用户消费者(同一银行卡、同一手机号、同一发放平台账号、同一设备号、同一身份证号)在发放平台上每个领券日限领取餐饮住宿、百货超市、文旅、德阳锦鲤消费券各1张。每类消费券名额有限,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线下券码牌
一个期次中,为所有参与家电数码、汽车、燃油消费券企业(商户)发放领券码牌,同一用户消费者(同一银行卡、同一手机号、同一发放平台账号、同一设备号、同一身份证号)确认购买时使用发放平台APP扫码领券。一个期次中,同一用户消费者限领取家电数码、汽车、燃油消费券各1张,每类消费券限扫码使用1张。
核券规则
用券单位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发放平台领取的本次活动消费券均可在德阳市参与活动的企业(商户)购买、核销商品使用。市县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
手机定位
领取和核销消费券,消费者需允许发放平台使用手机定位权限,手机定位在德阳市、成都市、绵阳市的消费者可以领取消费券。
用券时间
每期消费券有效时间内未使用,逾期作废。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发放平台账户,滚投到后续发放使用。
用券场景
消费券需在购买商品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虚拟商品以及其他非实物类服务等消费。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方能使用,消费券在支付时自动核销。单笔订单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不可跨店铺使用。消费券可与平台及企业(商户)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者成功用券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已使用消费券作废。
核销要求
发放平台和企业(商户)不得设置任何消费券使用门槛。比如,消费者在核销1张满1000元减300元的消费券时,发放平台和企业(商户)不得要求消费者消费1300元才能核销。一经发现,则立即将企业(商户)作为违规处理,停止参与后续的消费券活动。
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消费券发放与市级消费券在活动名称、发放期次、券面设置等方面保持一致,形成全市消费促进联动效应。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来源:德阳智慧商务】
编辑|杨峻辉 吴家满(实习)
主编|张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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