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火灾时,高层住宅楼顶天台是重要的逃生途径。然而,当前很多高层住宅通向楼顶天台的安全出口处于锁闭状态,紧急情况下难以及时找到钥匙开门,严重影响居民自救(据1月8日北京日报客户端)。
在一些城市的高层住宅,一旦低楼层发生火灾,居民无法向下避火,位于楼顶天台的安全出口就成为逃生的关键。然而,现实中,这些出口却并不通畅。有的被顶层居民随意堆放杂物,有的门常年关闭,钥匙管理混乱。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者无法第一时间找到钥匙开门,逃生门形同虚设,居民不仅会失去逃生避险的机会,消防部门的救援难度也大大增加。
我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逃生门是生命门,确保楼顶天台出口的门在紧急情况下能被及时打开,是保障居民避险自救的关键。由此,解决好天台“生命通道”的开启问题,关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打通楼顶天台“生命通道”,关键在于解决这扇门“何时开,由谁开”的问题。天台逃生出口的门不同于普通楼梯门,很多小区出于治安考虑,不能长期开启。因此,理顺天台安全出口的管理权责很重要。门能不能及时打开,关键在于拿钥匙的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指出,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如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等。由此,必须压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小区物业不仅需要建立逃生门钥匙专人专管、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还要切实提升相关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出口处于畅通状态。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纳入物业的评价体系,对于未履行安全责任的相关人员、单位进行惩处。同时,居民也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不在安全出口堆放杂物阻塞通道等是应有之责。
发生火灾具有不可预料性,如果管钥匙的人不在楼里或者人在楼里钥匙不在身上,想要冒着火情把钥匙送进楼里,又会是一个难题。由此,除了专人管理钥匙外,逃生者也应该有自主开启逃生门的机会。可以通过对普通的防火门进行电磁化升级改造,加装烟感探测器,或在逃生门旁设置备用钥匙,使其能在紧急状况下自动断电开门或由逃生者强制开启。此类逃生门改造工作,肯定需要一定的投入,但生命无价,这样的投入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解决好了就能破解“人管门”的难题。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承担起主管责任,帮助打通包括资金、技术、权责等各方面堵点。可适当参照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工程,探索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资金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小区物业、业委会等参与安全出口改造资金筹措等工作。
破解“逃生门开启”难题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关系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大事,理应付诸更多关注和考量。关闭安全出口就是在关闭生存机会,“生命通道”不能堵,这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每个人都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只有绷紧生命安全的弦,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共护“生命通道”畅通,才能共享安全、祥和的美好生活。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何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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