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通知(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引进优质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课程,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艺术类(含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朗诵口才、戏剧表演、曲艺、美术、书法、雕刻、染织、剪纸、陶艺等)、科技类(含机器人、编程、电子设计、电子竞技、航空、船舶模型、无人机、3D打印、启智类拼搭、科学实验、天文观测等)及体育类(足球、篮球、排球、武术等)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遴选机构需证照齐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时间安排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要求(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申请表和遴选申请材料,逾期申报视为主动放弃参选资格。
(二)学校推荐
符合资质的、曾在芝罘区中小学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且效果良好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以由各中小学推荐,并按照要求报送申请表和遴选申请材料。
(三)专家评审
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成立相应的专家组进行评审,优先选择具有芝罘区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办学资质证照且参与过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信誉良好的机构,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和师生座谈,选定进校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名单及培训项目,向社会分批公布,接受监督。
(四)公示公布
在芝罘区政府官网、芝罘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遴选结果及课程所需材料成本价格等信息。
四、进校园程序及监管措施
(一)课后服务要以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进校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名单及培训项目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的培训机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课后服务资质,解除与学校合作。
(二)根据遴选结果和中小学校课后服务需求,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办中小学校和遴选合格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课后服务项目和服务人员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审核批准,双方按照每学年为一个服务周期的标准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一式三份,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各执一份,区教体局备案存档一份。严禁学校引进遴选名单外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四)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学校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家长和学生满意度将作为服务质量的主要评价指标,明确学生和家长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并定入服务协议;在服务期间,若有30%以上学生和家长提出不满意的,学校书面责令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可解除服务协议。学校负责对第三方日常服务行为进行监管,严防出现入校服务人员安全漏管漏控、行为失德失范、开展商业宣传等问题。
五、管理退出机制
(一)凡入校服务第三方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可提出更换服务人员直至终止合作:
1.服务人员提供虚假教师资格证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里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
2.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不良行为的;
3.不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条件的;
4.考核未达到要求或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
5.其他影响入校服务的情形。
(二)凡入校服务第三方出现以下情况,可直接终止合作,并移除参与学校课后服务资格名单:
1.机构提供虚假资质或入校服务人员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因服务不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3.擅自变动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
4.开展商业推广性质活动的;
5.把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的;
6.派出人员累计3人次被同一所学校提出更换的;
7.机构服务期间年检不合格、基本合格或被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8.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售课月平均不足5000元的;
9.机构因自身经营原因,人员、专业技术或服务设施已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
10.其他严重影响入校服务情形的。
被终止合作的第三方机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协调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
六、补充事项
(一)非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益团队组织、非遗传承人等进入校内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许可,学校予以安全管理和质量评价。遴选方式参照《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通知》执行。其中非遗传承项目及传承人必须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各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相关文件为准。
(二)个人志愿者,如热心家长、退休教师等引入可由学校在严格把关、做好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的前提下自行引进,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志愿者要做到品行端正,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言论情况;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学校社团活动若有引进第三方机构的,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遴选要求
2.芝罘区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
3.芝罘区公益团队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
4.芝罘区非遗传承人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
5.芝罘区校外志愿者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
6.关于印发《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资质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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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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