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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发布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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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3个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事例,涉及司法规则衔接、构建线上诉讼新模式、跨境诉讼授权见证、外商企业司法服务一站通办、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跨境商事多元解纷、湾区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集中展现了广东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司法新作为。

其中,广东高院先后出台了两个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打造“裁审对接、区际司法协助、法律查明”三大平台,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助力打造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跨境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全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大湾区营商环境;全国首个“AOL授权见证通”平台上线,破解了跨境诉讼授权见证难题,广州中院通过科技赋能,让境外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隔空“零成本”完成授权委托;深圳中院在全国率先研发了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并完成了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预训练,初步形成了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规则,通过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突破跨境诉讼成本高、耗时长、流程多等难题,江门中院立足华侨华人多元司法需求,以侨为“桥”,通过“海内+海外”“线上+线下”的法护侨益特色路径,持续优化涉外涉港澳民事审判工作机制,以更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另外,惠州中院以东江流域、环“两山”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动跨域协作、探索系统治理,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模式,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样本。


一、探索粤港澳大湾区

司法规则衔接新模式


广东高院紧扣中央和省委部署,聚焦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建设,不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助力打造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跨境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出台“两个指引”。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一)》,破解平行诉讼、域外送达、港澳证据审查等难题,促进依法准确适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通行规则和域外法化解跨境纠纷。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二)》,借鉴港澳司法证人交叉询问等制度,充分发挥证人证言在查明事实中的作用,以“小切口”深入推进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融通。

二是打造“三个平台”。完善裁审对接平台,联通全省各法院与仲裁机构,覆盖全省90%以上的涉仲裁商事案件,卷宗移送由线下平均两个月缩短为数小时。升级改造区际司法协助平台,横琴、前海、南沙法院实现与澳门终审法院线上直接开展司法协助,办理效率大幅提升。建立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提供域外法律法规查询、案例检索、委托查明域外法等一体化查询服务,与全省域外法律查明专家库共同发挥破解域外法查明难题的作用。

三是发布“七批案例”。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联合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案例研究基地,连续发布7批110个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涵盖跨境投资理财、跨境担保、跨境继承、跨境破产司法协助等方面,为跨境纠纷解决提供生动指引。以中英葡三种语言出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汇编》,通过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推动内地与港澳司法规则衔接。

该模式立足“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积极探索跨境司法规则衔接改革,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先行先试的重要实践。在遵循内地司法体制和司法规则的基础上,融合和贯通港澳做法,便利港澳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有利于鼓励港澳居民和企业进入内地投资、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促进跨境商事案件高效裁判。2019年至2024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涉港澳民商事案件7.7万件,办理国际、区际协助案件1.5万件。

二、首创涉港澳案件

在线授权见证平台


为破解跨境授权见证难题,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广州中院坚持科技赋能,上线全国首个“AOL授权见证通”平台,让境外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隔空“零成本”完成授权委托。

一是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打通“互联网+诉讼服务”全环节。通过内置授权委托书模板代替录制签署纸质授权委托书过程,委托书可在线预览、在线签署、实时保存和随时下载,实现无纸化。推出法官事后见证模式,通过内置自动引导,实现当事人全程自助、自主完成授权,法官只需事后审查授权视频即可,有效解决时差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协调问题,进一步打破时空限制。

二是依托大数据和面部识别技术,破解诉讼参与人身份识别验证难题。平台设置“姓名+身份证件号+人脸识别”的三重用户验证方式,确保使用者身份信息的真实准确。人脸识别环节通过“网证CTID”小程序直接与公安部门面部特征数据库进行对接,依托公安系统完成“实名验证”环节。支持当事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来往内地通行证、普通护照等多种证件登录并通过人脸识别核验身份。

三是融入云存储和区块链技术,保障授权见证信息完整、安全、可追溯。平台融入区块链技术,覆盖双方人证识别、承诺函宣读、委托书签署等全流程业务节点,授权过程数据均通过脱敏、加密处理后在“网通法链”上存储。本地服务器不储存当事人面部特征信息,有力保障用户的隐私安全。

该平台为法官、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突破时空限制的授权见证服务,实现“预约服务、跨境授权、身份验证、远程视频、在线见证、全程留痕”加“司法审核”等多项功能,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自平台上线至2024年12月,已有近5000件案件的当事人通过平台完成在线授权见证,大部分为港澳当事人,还包括百余名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叙利亚、越南等31个国家及台湾地区的当事人,极大提升境外当事人司法获得感,展示了中国的司法智慧和法院担当。

三、率先研发应用

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


深圳中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审判工作主题,完成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预训练,在全国率先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初步形成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规则,推进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以新质生产力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流程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办案更加高效。系统全面覆盖立案、阅卷、庭审、文书制作等审判业务的四大环节85项流程,实现人工智能全链条赋能。实现立案智审,辅助法官对法律规定的35项立案标准逐一核查,审查结论一次性通知,提高立案登记效率。实现智能阅卷,具备整理卷宗、定位信息、归纳事实等功能,帮助法官大幅缩短阅卷时间。实现智能庭审,庭前可协助法官快速梳理案件审理要点、归纳诉辩意见,辅助生成庭审提纲,大幅缩短庭审准备时间;庭中可比对证据,审查当事人陈述逻辑,有效提高庭审效能。实现智能文书辅助生成,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文书样式,实现裁判文书全要素辅助生成。设置智能驱动模块,串联审判业务四大环节功能模块,智能监控办案各环节进度,实现在线提示、预警、督办。

二是全流程权威数据支撑,裁判标准更趋统一。最高人民法院独家提供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法信等权威知识服务体系,形成万亿汉字量级的法律专业“语料”。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一套独有的大模型垂直领域训练算法,系统运用大模型开展“树状提示词”工程,逐步上线“法答智推”“类案智推”等模块,实现自动检索、匹配、推送权威类案和裁判思路,辅助法官发现比对可能产生的类案裁判差异,促进裁判标准更加统一。

三是全流程落实司法责任,监督制约更加规范。系统设置始终锚定人工智能的辅助工具定位,坚决防止“机器判案”。坚持法官自主决策,各环节均设置审核、确认、决定选项和提示,作为辅助生成的前置条件,根据智能比对排查情况提示法官确认矛盾之处,以法官决定的判决结果辅助生成裁判文书。对各流程节点实现智能查找、自动提示、辅助评判,动态反映、及时纠偏办案过程中的难点、漏点和错点。

四是全流程自主学习迭代,技术赋能更具活力。系统基于新一代大模型技术的调优调参范式,设置用户捕获反馈机制,能够根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在各个环节的使用习惯、办案信息处理结果、实际裁判结论进行动态优化,具备很强的自我学习和反馈能力,十分贴合司法实践的复杂需求。从系统运行情况来看,大模型与办案人员在个性化场景中“人机交互”适配能力很强,法官们使用后普遍反映“系统越用越好用”。

该系统运用科技手段为法院审判工作赋能增效,既缩短诉讼纠纷解决的时间,又促进统一法律适用的标准,提升诉讼当事人的获得感。目前,系统应用范围覆盖所有常见民商事、行政审判案件和70%的刑事案件,执行辅助平台1.0版本已上线运行。系统上线至2024年12月,智能辅助法官阅卷15.3万件,辅助庭审6.3万次,辅助生成法律文书14.5万份,上线半年间深圳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25.6%。随着辅助调解、司法建议等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该系统将极大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创新涉澳家事少年审判机制


珠海中院发挥毗邻港澳地缘优势,打造涉澳家事少年审判品牌,不断创新涉澳家事少年审判机制,加大涉澳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切实增强澳门当事人司法获得感。

一是设立首个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实行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专门配备至少1名女性法官或者女性陪审员,审理涉及澳门妇女儿童婚姻家庭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以及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建立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五优先”工作机制,即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化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发布涉澳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二是创新涉澳家事纠纷联合调解模式。协同珠海市妇女联合会、澳门妇女联合总会、澳门家事调解协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等,建立澳门陪审员库和调解员库,吸纳澳门居民作为陪审员参审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创新“内地调解员+澳门调解员”的跨境联合调解模式。利用在线授权见证和司法协助等平台,打造集授权见证、在线调解审理、在线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为一体的信息融合平台。

三是加强珠澳司法交流合作。在首个“女法官国际日”,召开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座谈会,现场与澳门女法官代表视频连线,共同探讨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与澳门法院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互通两地司法情况,共享法律法规、案例等司法资源,共同研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宽域外法的查明和适用,将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实践与域外法、国际规则研究相结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

该机制积极探索符合粤澳两地社会文化和司法实践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方式,设立的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为全国首创之举,有力提升涉澳家事审判专业化程度,提高涉澳审判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发挥珠澳妇女组织在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软化矛盾、家事调查、心理疏导、诉前调解等作用,促进一站式跨境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至2024年,珠海法院共化解涉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308件,有效保障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权益保障贡献司法力量。

五、创新司法全流程

企业重整识别机制


为解决破产企业重整难题,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拯救功能,佛山中院融通整合司法全流程资源,创新构建司法全流程重整识别工作机制,将企业重整识别工作拓展至司法办案全流程,助力危困企业早发现早介入早救治。

一是建立预警通报机制。细化困境企业的特征要素,在诉前和解、立案、财产保全、审判、执行等司法全流程中建立困境预警机制,尽快尽早发现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的预警信息。明确各阶段通报困境企业预警信息的标准,不同阶段的经办法官发现符合相应标准的企业即报送预警信息,鼓励、引导危困企业及时主动寻求救助。

二是建立分析识别机制。借助佛山市重整投融资平台“企业重整价值识别”系统对预警信息进行分类处理,查明“病因”,研判有无救治可能及方案,系统开展危困企业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的研判、识别工作。利用大数据分析生成企业重整价值报告,初步筛选、识别有重整价值的企业,为进一步开展挽救工作提供决策基础。

三是建立庭前辅导机制。联合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困境企业司法纾困辅导服务中心,推动市管理人协会与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签署共建协议并派驻法律服务团队。指导出台《重整辅导工作组工作规则》《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操作指引》,采取“线上预约+线下服务”方式提前介入为困境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开展重整辅导,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税务、财务等方面的智力支持,提高企业救治的成功率。

四是健全移送流转机制。对于有挽救价值和救治可能的危困企业,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分别通过“立转破”“诉转破”“执转破”等路径流转进入破产程序,破产审判部门灵活采取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前调解等方式开展救治,帮助企业脱困重生。

该机制融通整合司法全流程资源,优化企业救治路径,创新挽救有价值的企业,有效推动重整识别端口前移,有利于尽早掌握危困企业动态,更好把握危困企业救助时机,系统开展重整识别、重整辅导等工作,积极挽救一批市场主体,促进就业稳定。2022年至2024年,佛山法院成功办理“雪莱特”等28家企业重整案件,不仅一揽子化解多方诉求,达到前端治理的效果,更突显及时的风险预警对提升司法挽救成功率的重要性,为危困企业脱困重生带来更多可能。

六、构建“司法+”

湾区生态保护新路径


为精准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惠州中院以东江流域、环“两山”示范区建设、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为抓手,创新审判机制、推动跨域协作、探索系统治理,努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模式,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司法实践提供参考样本。

一是“司法+专业”,创新专业化审判机制。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市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三合一”或“二合一”审判工作室,刑事、民事、行政审判领域各指定一名法官搭配组成交叉合议庭。“因案制宜”适用“3+4”大合议庭模式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创新司法惩治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审执模式,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逐步迈向“专门机构、专业团队、专精审判”的专业化模式。

二是“司法+行政”,打造综合治理体系。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建立常态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会同市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9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 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协调联动。定期发布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白皮书,及时发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支持鼓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前端治理。与高校加强实践与法学理论合作交流,主动对接技术咨询专家库资源,补强法官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短板。及时总结环境资源“司法+执法”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形成相关调研成果,促进环境资源司法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三是“司法+跨域”,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结合东江流域治理特点,协调相关地市加强司法联动,促进沿江法院就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达成共识,建立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司法协助、信息共享、审执一体、联络交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对涉东江流域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判机制,开展案件分析研判,向党委政府提出综合治理建议,重点加强东江流域稀土、矿产等重要资源司法保护。

该路径以专业化审判为基础,对内聚集审判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有效促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理念和规则统一,形成立体化司法保护;对外强化对接沟通,统筹系统资源,形成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合力,有效推动构建各司其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新格局。2022年至2024年,惠州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近700件;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制发司法建议近20份;完成12次生态环境损害司法确认,判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近1亿元。

七、搭建外商企业

司法服务一站式平台


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长足发展,做深做实外商投资企业司法服务,东莞中院与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成立“外商企业司法服务站”,为企业诚信长远发展提供法律指引服务,激发外商经营主体活力、动力,提振外商企业投资与发展的信心。

一是打造一站式外商企业司法服务站。联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成立全省首个专项服务外商企业的平台“外商企业司法服务站”,为把外资“引进来”、让产品“走出去”提供一站式行业预警、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定期开展普法讲座、论坛等活动,围绕外商企业产品出口、担保融资等热点难点问题,解读最新法规,积极帮助企业“避坑”“排雷”。通过涉外法治沙龙,面对面交流答疑,实现海外市场最新法律资讯、前沿动态等的资源共享、风险联防、协同发展。

二是全力纾困解难提振外商发展信心。成立涉侨纠纷调解工作室,选聘6名香港调解员、2名澳门调解员、3名台湾调解员参与两级法院涉港澳台纠纷调解,为跨境纠纷解决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借力涉外商事调解力量,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东莞办公室、市商事调解中心协作,进一步增强特邀调解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善意文明实施财产保全,妥善化解一宗科创企业近亿元股权案,消除商誉隐患,增强港商投资信心。探索跨境追收债权,运用“法院主导+政府协调+银团参与+管理人执行”模式,助力某公司收回债权1.2亿元。

三是为外商外贸企业法治体检“对症配方”。发挥司法服务站活动性功能,立足各镇街产业特色,联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35个分会,实地走访外商外贸企业,把脉企业在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内部治理、物流配送等方面法律风险,发出涉外贸易的交易风险、诉讼风险提示。印制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控知识普法手册,法官通过电台直播分析涉外诉讼案件,解答听众提问,引导企业强化前瞻运营和优化内部管理。向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举办外商投资法律专题讲座,引导外商投资企业规范使用单据、提升存证意识、强化资信审查,切实提高诉讼风险防范能力。

该平台立足跨境商事主体多元司法需求加强改革探索,以外商企业司法服务站为重要抓手,全力提升涉外涉港澳台纠纷审理质效,打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该司法服务站为外商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具有较强的司法实务指引性、涉外专业化指导性。自该司法服务站成立至2024年12月,已服务外商投资企业160家,开展国际贸易专题法律知识普法讲座与论坛8次,涉外企业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

八、打造“香山融+”

文化交流融合品牌


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文化和法治理念融合发展,中山中院借力地域文化底蕴,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基因融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香山融+”湾区特色法院文化体系,有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深度融合。

一是传承“红+”文化,湾区首推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实践模式。出台《关于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率先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新路径,形成《“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中的传承价值》等一批理论成果。在7个人民法庭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站,创新开展“人民法官下村居”活动,全市286个村居实现“一村居一法官”全覆盖,服务群众近万人次。

二是深耕“感+”文化,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服务体感力。开展深化港澳法律制度研究,发布涉外知识产权审判蓝皮书、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等白皮书,强化海外知晓度,不断提升港澳居民对祖国法治的认同感。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港澳服务专窗,高效办结一批有影响力的涉港澳司法案件。开通全国首个港澳台司法拍卖服务热线,举办全国首个港澳台专题推介会,吸引数百名港澳台居民参与竞拍,提供线上审判、电子送达、跨境委托等便捷优质司法服务。

三是聚合“融+”文化,创新粤港澳司法文化交流融合品牌。加强跨境法治文化交流,与香港、澳门中山同乡联谊会签订合作协议,探索跨境法治文化交流新模式。打造“香山法雨”司法文化交流项目,形成“一个体验点、两大文化品牌、三大交流计划”立体矩阵,组建“粤港澳青少年法治志愿服务队”,全国首创的“港澳青少年内地法治体验点”被定为全市两大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之一,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四是书写“侨+”文化,增强海外华侨对内地法治文化认同度。与市侨联建立“法侨共建”法治文化交流和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法官在“中山华侨活动日”“中山企业家日”“海峡两岸中山论坛”等重大节点为华侨和企业专题授课,与市侨商会开展“侨爱南粤法治沙龙”“中山侨界大讲堂”等主题研讨会,促进涉侨涉港澳企业对中国内地法律的认可及遵守。在华侨华人、外商投资、置业密集的南头镇打造“法院+商会”机制,与香港、澳门中山坦洲同乡联谊会,香港、澳门中山坦洲工商联合会共同探索跨境法治宣传、法律推广及多元解纷。

该品牌有力推动与港澳地区法治文化交流合作更加密切,不断增强港澳居民和海外华侨华人对内地法治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中山法院受理诉讼案件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马锡五式好法官”不断涌现,凸显这一红色基因在新时代法治文化中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截至2024年12月,“港澳青少年内地法治体验点”接待港澳地区访问交流团1865人,实现湾区法治体验“零距离”;通过“法侨共建”机制调解涉侨纠纷198件,标的5.4亿元;“法院+商会”机制调解商事纠纷973件,化解争议标的70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融情说理释法的法治文化深受海外华侨华人好评。

九、“海内+海外”“线上+线下”

创新司法护侨路径


江门中院立足华侨华人多元司法需求,以侨为“桥”,持续优化涉外涉港澳民事审判工作机制,走出“海内+海外”“线上+线下”的法护侨益特色路径,有效突破跨境诉讼成本高、耗时长、流程多等难题,以更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行“一站多点”,及时回应海内外侨胞、港澳同胞司法需求。联动多方成立“邑侨通”涉侨法律服务站,在法院设立涉侨远程“e”窗口,在侨胞之家设立法律服务点,在涉侨企业园区设立涉侨法官工作室,在侨胞聚居之地设置便民联络点。加强与海外、港澳地区调解组织的联系,对调解组织参与国内纠纷化解、开展线上诉讼服务提供指导。在侨胞集聚的国家、港澳地区,侨胞已自发成立18个自助服务点。

二是实行“一纷共解”,打造涉外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品牌。成立“邑侨邑路”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打造多维立体涉侨解纷模式。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等联合成立首家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组建专业商事调解员队伍,建立涉侨矛盾多元化解、调仲诉畅通衔接等机制,提供“华侨调解+国际仲裁+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服务。截至2024年12月,江门法院共有涉侨特邀调解员153名,其中港澳调解员10人,熟悉跨境诉讼流程的调解员24人。

三是实行“一体并进”,提供涉侨纠纷化解全方位制度支撑。先后发布推进华侨华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意见等,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立涉侨(涉外、涉港澳)服务专窗与专业审判团队,建立涉侨纠纷识别机制,制定涉侨纠纷审判管理台账。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协作建立域外法律查明机制,邀请法学教授、域外法律专家等15人组成域外法律咨询专家库,方便当事人快速进行法律查明。

四是实行“一掌通办”,智能破解华侨华人跨境诉讼难题。整合粤公正、授权见证通等线上平台,牵头研发“邑侨通”微信小程序,为海内外侨胞、港澳同胞提供自助立案、法律咨询、远程调解、委托授权等司法“云”服务,最短4分钟跨域立案、5分钟委托授权、30分钟跨境调解结案,大幅降低海外侨胞诉讼成本。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建跨境视频公证绿色通道,实现与196家驻外使领馆互联互通。推行涉侨诉讼异步审理,当事人可突破时差限制随时随地登录异步审理系统进行诉讼。

该路径创新涉外涉港澳审判机制,高质量审判工作为侨胞、港澳同胞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2022年至2024年,江门法院共办结涉侨审判执行案件4505件,涉及侨胞、侨眷4804人,结案总标的额17.7亿元,全市一审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大幅度缩短31天,其中新会法院涉外案件平均结案用时仅66.8天、涉港澳台案件平均结案用时仅63.9天。

十、“农·法同行”

护航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肇庆是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重要生产基地,拥有59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89个“粤字号”农业品牌,5个区域品牌入选中国首届县域品牌赛20强。为服务保障“菜篮子”工程,肇庆中院出台服务保障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意见,为特色农业产业提供“四个一”定制化司法服务。

一是“一县一策”定制。深入调研县域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涉诉纠纷情况,建立德庆柑橘、广宁竹子、四会兰花、高要预制菜特色产业专项司法保障机制,封开法院出台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农业品牌司法保护十项措施,怀集法院与辖区6家单位和19个镇街建立特色农业品牌联合保护机制,精准回应产业司法需求。在法院业务系统内增设“农”“柑”等涉农案件图标标识,运用司法大数据抓取分析特色产业涉诉情况,提升产业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一平台”受理。打造涉农案件专门化法庭,试点封开渔涝法庭、德庆播植法庭归口审理辖区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农业品牌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开辟涉农纠纷“快立、快调、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成立涉农“专业法官+专家型陪审员”审判团队,结合农业生产规律“上门调解”“上门开庭”,便利涉农纠纷高效化解。妥善化解德庆南药产业园等重大农业项目纠纷,高要新桥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批土地承包纠纷,有力保护500多亩国家高标准农田和“活道大米”地理标志品牌。

三是“一站式”解纷。将投资者司法服务工作站嵌入农副产品集散地,成立高要预制菜产业司法服务站、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司法服务站等司法服务阵地,整合政协、检察、司法、市场监督、农业农村等解纷力量,构建信息通报、协调会商、多元解纷、联合普法的全方位协同保护网络。

四是“一揽子”服务。建立法官“包联”机制,在活道大米种植基地、罗氏沼虾协会等设立“法官联络点”,法官团队“点对点”链接产业园区和种植大户,定期以普法讲座、咨询问诊、巡回审判、座谈交流形式,为农产品从“一粒种子”到“一桌好菜”提供全链条法律咨询和普法服务。

该模式因地制宜创新特色农业司法服务方式,针对涉农纠纷预防、审理、化解、管理全链条提供定制化司法服务,实现涉农审判专业化、解纷力量多元化、数助决策高效化、普法服务精准化,有效回应产业司法需求。2022年至2024年,在产业分布集中区域或园区建立司法服务站17个,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1.1万次,调处涉特色产业纠纷7383件,52%的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

十一、“多元技术事实查明”

服务湾区科技创新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围绕构建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以制度为抓手,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技术调查实验室运用,开创形成技术事实查明“广知模式”,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一是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及配套机制。探索制定《关于技术调查官选任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暂行办法》等7项技术调查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担任技术调查官的资格条件、选任程序、管理职责,规范技术调查官参审案件范围、工作流程标准、技术意见效力等重要事项,有力保障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规范高效。

二是创立技术调查官“广知模式”。建立以专职技术调查官为核心,技术顾问、咨询专家为补充的“技术调查官+技术顾问+技术咨询专家”的技术调查官“广知模式”,有效解决专职技术调查官人数有限、专业种类不足问题。以业务合作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广东中心聘请60余名资深审查员担任技术顾问。拓宽技术调查官来源渠道,将法院具备理工科专业技术背景的司法辅助人员扩充任命为兼职技术调查官或技术调查官助理,并积极争取国家专利局支持,2名副处级审查员交流到法院担任技术调查官,增强技术调查队伍力量。

三是科技赋能技术事实查明。建成全国法院第一家技术调查实验室,拓展专业技术取证勘验手段。实验室具有机械电子、医药化工、信息通信等三大技术调查功能区,配备一批专业技术领域的常规工具、通用检测仪器,为技术调查官开展对案件物证的拆解、记录、取证以及最终向法官展示技术解析过程提供科技支撑。

四是健全技术调查专家库和共享机制。建立技术咨询专家库,聘请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知名专家312名,解决高新、尖端技术领域疑难复杂问题,确保技术调查力量充足。率先建立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为全省法院提供技术调查服务,实现技术调查官制度跨越发展、快速完善。2019年至2024年,共参与全省法院诉讼活动118次,经最高人民法院指派,参与昆明中院、贵阳中院和深圳中院等诉讼活动3次。

该机制创新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方式,全面适用于发明专利、集成电路等技术类案件,有效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2019年至2024年,技术调查官共参与6529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基本上在半个月内出具参审案件的技术调查意见,明显短于鉴定机构30个工作日出具鉴定意见的周期,推动审判质效不断提高,为创新驱动提供高效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十二、探索跨境商事

多元解纷新机制


横琴、前海、南沙法院充分发挥所在重大合作平台示范功能,全方位提升跨境商事纠纷化解能力,构建高效便捷、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促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一是完善多元解纷协作模式。充分整合调解资源,横琴、前海、南沙法院与49个专业调解组织建立合作,形成调解的广泛合力。推动港澳调解组织在内地参与跨境纠纷化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横琴、前海法院试点吸纳6家港澳调解机构为特邀调解组织,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跨境纠纷187件,成功调解70件。构建党委领导、法院指导、跨域协同的多元解纷联动机制,横琴、前海、南沙法院共同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南沙法院建立首个驻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首个驻海关知识产权调处中心。

二是促进跨境调解规则衔接。构建港澳专家和调解员协助查明域外法模式,依法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域外法进行调解。前海法院研究比较内地与香港“评估式”“促进式”调解方式差异,制定融合两地规则优势的跨境商事争议调解规则,联合香港三家调解机构共同签署实施;创新中立第三方评估、公众评议等方式,引导当事人理性解纷,形成合理诉讼预期。南沙法院首创知识产权纠纷要约和解、类案辩论机制,酌情增加拒绝和解要约一方的诉讼费用。

三是提升跨境解纷专业化水平。吸纳香港、澳门地区专业人士80名作为横琴、前海、南沙法院特邀调解员,其中包括50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与内地调解员、法官共同开展纠纷诉前、诉中化解。前海法院打造高水平、多层次、国际化跨境纠纷调解队伍,聘请7名港澳专家提供决策咨询、30名跨国律师作为涉外纠纷解决专员,并开展多语种调解。鼓励并支持跨境商事调解专业化、市场化、职业化发展,商事调解组织与当事人可协商收取调解费用,提供更加优质的商事调解服务。

该机制充分发挥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辖区法院先行先试、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多元解纷资源,促进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打造跨境商事争议化解的专业化队伍,基本形成具有国际化、规范化、专业化特色的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新范式”。2019年至2024年,横琴、前海、南沙法院累计化解各类跨境民商事纠纷3.4万件,其中港澳地区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4524件,45项经验举措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

十三、“数智赋能”

开启线上诉讼新模式


广州互联网法院围绕构建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模式,积极发挥互联网司法改革“试验田”作用,以在线诉讼为核心,深化构建在线诉讼规则,创新在线诉讼模式,为提升审判质量、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提供参考样本。

一是构建在线诉讼智审模式。建成5G智慧审理平台,集成诉讼咨询、信息查询、材料提交等29项在线诉讼服务,并链接执行工作平台,实现当事人立审执全流程在线参加诉讼,优化“一次都不用跑”的诉讼体验。自平台成立至2024年12月,在线立案率99.8%,在线庭审率99.8%。积极推动人工智能、OCR识别等技术在司法场景全方位应用,提供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等全流程在线司法服务。创新打造要素式智能审理模式,研发运用著作权纠纷全要素审判“ZHI系统”,以“知识图谱+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实现侵权智能比对、文书智能生成。首创“E链云镜”智能执行分析系统,以“静态数据+动态行为”分析模型为被执行人精准画像,进而深度匹配执行措施,推动在线执行更加精准高效。

二是完善在线诉讼规则体系。聚焦批量化、类型化的系列案件,创新集约化“在线联审”方式,联审案件的其他被告在首案庭审结束后依次发表庭审意见,并可对已经开庭辩论、确认的事实等直接予以确认,切实推动在线庭审提质增效。首创“在线示范调解”“在线示范庭审”模式,对于符合条件的同类型案件,拓展“在线庭审调解+在线旁听参与”的解纷场景,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

三是助推网络治理法治化。建成区块链司法证据存证“网通法链”智慧信用生态系统,引入通信运营商、大型互联网企业等存证单位,制定一揽子配套规则,当事人凭存证编码调取证据,有效破解在线纠纷证据认定和多方数据跨链互信难题。上线首个跨港澳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汇聚境内外多元解纷力量,并创新“枫桥E站”解纷模式,以典型案例、裁判规则、司法指引等赋能企业完善经营规则和运行机制,入选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该模式坚持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目标,创新在线审理方式,着力构建与在线诉讼相适应的审理模式。围绕“网上案件网上审理”加强改革探索,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实现诉讼全程网络化、审判业务平台化、辅助审判智能化、在线程序规范化,依法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何雪娜

采写:陈康秀 易佳 孙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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