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刹车,片刻等待
彰显文明规范
但部分驾驶人
争抢分秒
逞“一时之快”不顾他人安全
引发交通事故
为创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通过监控设备
对“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快看看有没有你
仙 游
闽B066BY
闽BPX000
闽BRR536
荔 城
闽B0K852
闽B7M260
闽B3Q985
城 厢
闽B8A068
闽B5602H
闽BBK575
涵 江
闽A30M6B
闽BD75897
闽BD85057
秀 屿
闽AF4S53
闽CDS3811
闽BDA3861
北 岸
闽B5031H
闽C710FB
闽B16620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 记3分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五款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让行的,处以 警告 或者 一百元罚款 。
我们应该如何礼让斑马线呢?
务必牢记四点
一、无人减速
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二、减速慢行
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三、遇人停车
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应当停车让行。
四、停车让行
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停车让行。
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
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
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
自觉做到文明礼让
让这座城市更有温度
编 辑| 梁丽娥
责 编| 陈晓红 郑小娅
审 核| 林建春 林宏昇
审 批| 陈文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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